象牙商會質疑港府雙重標準 充公業界財產擁有權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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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環境局宣布擬修改法例,由2021年12月31日起全面禁止象牙買賣,但消息惹來業界不滿,聲言不排除有會司法覆核,推翻禁售令。象牙商會今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港府在1989年簽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實施象牙貿易管制後,仍批准逾百噸公約前象牙進口,阻礙本港本地原有象牙在銷情,如今港府只給予5年時間讓業界「散貨」,嚴重打擊生計。環境局暫未回覆。

港九象牙商會會長蘇志強批評港府處理象牙買賣上持雙重標準,影響他們散貨。他解釋,香港在1989年簽署《公約》,實施象牙貿易管制。他指,當時登記持牌人擁有770噸象牙,現尚餘77噸,但商會指港府在2006年開始,容許超過100噸象牙從歐洲等國進口,阻礙本地象牙銷售。

他又批評,政府只給予5年時間予業界售賣象牙,根本不足以將70多噸貨沽清,揚言商會將「據理力爭,力爭到底」,考慮申請司法覆核。

政府提倡由2021年起禁止象牙貿易。(資料圖片)
鍾偉賢說港府如同將他們的財產充公。(林若勤攝)

根據1990年生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公約》,所有象牙都不能買賣和進出口,但1990年《公約》實施前的象牙則可獲豁免,只要有許口證就能進出口,而1976年前的象牙則不受限制。從事象牙業的45年的鍾偉賢今年68歲,他表示本來打算以這行業養老,現時還有400公斤象牙,估計價值300萬元,他認為政府禁止象牙貿易和充公無分別。

香港象牙合法持牌人聯會副主席陳宗和指出,持牌人一直合法管有及銷售象牙,促請政府召開聽證會,諮詢業界意見。

漁護署:5年後才禁止本地貿易

漁護署表示,政府已從不同政策和法律角度慎重考慮補償事宜,認為不應向象牙業界作出補償;本年初進行的象牙貿易調查顯示,本地象牙貿易並不活躍,不少象牙貿易商早已 把業務轉型或改為從事其他不受《公約》管制的商品的貿易,例如長毛象象牙。發言人,本年3月開始已不時向象牙業匯報象牙管制及計劃的最新情況,建議全面禁止本地象牙貿易為2021年12月31日起,距今有5年時間,象牙業界有充 裕時間處理他們所管有的象牙及進行業務轉型,對象牙業界造成重大影響的可能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