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槍迷認藏18支真槍 有5類同案底自稱好難戒得甩 囚6年2月
警方3年前到西貢一住所搜查,檢獲18支槍枝、近2000發實彈和一批槍械組件。在單位獨居的七旬男住客被捕,警誡下他認是槍迷,因此收藏涉案槍械和彈藥,並指此興趣「好難戒得甩」。他今(2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沉迷槍械和患有強迫症,非犯案理由,其行為對本港的治安帶來嚴重風險,遂判他監禁6年2個月。
曾有5個同類案底
被告劉以禮,73歲,任職潛水工程工作。他被控於2018年10月25日,在西貢躉場一單位無牌管有一批槍械及彈藥,即14支手槍、3 支長槍、1 支左輪手槍、3支槍管、3個滑架、1把槍閂、1948發實彈及25枚子彈。庭上透露,被告共有5項同類案底,曾於1999年被判囚3年。
槍枝沒有上膛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只是收藏槍枝和彈藥,無意使用它們作非法用途,又指涉案18支槍枝中,只有16支可使用。而被告未有隨身攜帶該些物品,槍枝亦沒有上膛。
沉迷槍兼患病非犯案藉口
法官判刑時指,涉及槍枝和彈藥放在客廳和浴室,容易被歹徒取得。法官又指,被告沉迷槍械和患有強迫症,都非犯案的藉口,其行為對本港的治安帶來嚴重風險。此外,被告有同類案例,多次被判囚,但他仍然無視法紀。但考慮其年事已高已酙量減刑,最終判囚6年2個月。
搜查發現被告在客廳及浴室藏槍
案情指,警方於案發日到被告住所搜查,發現在客廳的雜物中,檢獲14支手槍、1支長槍、1 支左輪手槍、子彈以及其他組件,當時槍枝放在不同膠盒內。警方又在浴室的浴缸雜物堆中,檢獲兩枝長槍。
稱控制唔到自己
被告被捕警誡下承認,所有槍械和彈藥都屬於他,又稱「我都控制唔到自己,俾次機會我啦」。他在錄影會面中補充稱他是槍迷,保管槍械和彈藥是為了收藏,並指這方面的興趣「好難戒得甩」,但被問及槍械和彈藥的來源,他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HCCC3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