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博士生遭警查身分證 認為涉不合法 與律政司達共識取消覆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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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博士生吳嘉倫與工會成員去年5月擺街站期間,遭警員查問。有警員懷疑吳是非法入境者,要求他出示身份證。吳認為警員做法不合法和不合理,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引用的《入境條例》相關條文屬違憲。案件原定今(25日)在高等法院審理,吳和律政司達成共議,案件不再繼續進行,法官遂批准撤銷案件。

申請人吳嘉倫,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和律政司司長。

質疑警查證與入境管制無關

吳早前在申請書指,警員懷疑他是非法入境者,但實非查閱其身份證的真正理由,而查閱身份證亦非與入境管制有關,認為警員做法屬非法。吳又指,若《入境條例》准許執法者要求他人出示身份證,但目的與入境管制無關,是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

案件原定今天審理,但吳和律政司均沒有派代表到庭,法官周家明庭上透露,已收到雙方的書面通知,不會繼續本案,遂撤銷案件。

投訴警察課更適合處理

法官周家明在判辭透露,律政司去年11月去信吳,指不爭議引用《入境條例》17C(2)時需與入境管制有關,而投訴警察課為適合的途經處理是次投訴。

法官最終根據吳和律政司草擬的命令,作出多項頒令,包括引用《入境條例》17C(2)要求他人出示身份證時,需與入境管制有關,又批准吳的司法覆核不會繼續進行。法官又下令律政司需支付吳部份訟費。

案件編號:HCAL15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