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屢被不良營商者誘騙 張超雄斥缺乏監護機制
投資經理逼中度智障女子簽下貴金屬買賣合約和授權書,被裁定作出具威嚇性營銷行為罪成,周三(29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一個月,成為首宗能力不足人士受騙,而被定罪案件。
這類案件屢件不鮮,早前有智障人士被迫簽下逾十萬元的健身合約,但被定罪的不多。智障人士被騙徒看中,原來香港缺乏保障法例,也成為幫兇。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解釋,現時香港制度下,所有超過18歲以上的智障人士,不論智障的程度,在法律上均沒有監護人。一些智障程度較輕微的人士,他們仍可上班、簽合約等,一旦遇上不良營商者向他們埋手,他們可能不懂如何處理,亦不明白合約和買賣的詳情,從而被騙而簽下合約,變成不法之徒犯案的工具。
張超雄:監護制度可能騙子過唔到關
張認為當局可參考美加等國的做法,設立一套監護制度,安排智障人士在18歲成年前後作測試,以鑑定智障人士能力的程度,找出他們在何種情況下,需要監護人協助,從而由法庭委派監護人。張形容,外國相關制度的的法律程序嚴密,騙子「過唔到關」,故建議在港也應考慮實施同樣的制度。
在實德金業經紀強迫中度智障人士買貴金屬一案中的26歲女事主,因為得到熱心食客的幫助,及時阻止她簽下合約,從而未有任何金錢損失。但案中被告不認罪,她要出庭作供,她在庭上稱跟被告會面時很驚慌,令她二次創傷。
案件頻頻 智障人士被騙簽下昂貴健身課程
但不是每名事主都如這名女事主般能避過金錢損失,已結業及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的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今年曾被消委會點名批評其營商手法,指該中心有健身教練,曾迫令智障、自閉症人士,或精神能力不足人士簽下昂貴的健身課程合約,金額更有高達數十萬元,有些更被指帶該些人士到財務公司借貸或簽卡,該些人士最終不但未能完全享受已繳付費用的服務和課程,更無故欠下財務機構數十萬至逾百萬元債款無力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