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助示威者逃走撲向警員 認暴動及襲警等罪 判囚28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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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期間有人扯下國旗及襲警,22歲無業青年涉跳向警長,企圖將對方撲在地上,以協助被警員制服在地上的人士逃走。青年今日(18日)承認暴動及襲警罪,法官認為事件不涉預謀,涉案警員只受輕傷,雖然其行為涉助示威者逃走,但相信他是一時衝動犯案,判被告入獄28個月。
案涉3被告1人認罪
3名被告:陸家裕、梁嘉偉及蕭子峰。22歲梁嘉偉承認於2019年12月22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參與暴動及襲擊一名警長;其餘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會於明年3月14日進行審訊。
辯方求情指,梁現已感到後悔,事後主動向信義會求助,參與有關守法意識的輔導,望法庭考慮到案件不涉預謀、規模不大、警員傷勢不嚴重等情況,予以輕判。
屬突發事件規模小
法官李俊文判刑指,本案屬突發事件,規模較小,只有約50人,而且發生在周日的中環,對公眾及交通的滋擾甚少,而且梁的行為只持續少於1分鐘,暴動中沒有人擲汽油彈、磚頭等,涉事警員也只受輕傷。
未有鼓吹煽動行為
雖然梁涉助示威者逃走,但他沒有作帶頭、鼓吹、煽動行為,角色非主導性質,相信他只是一時衝動犯案,而且梁尚算年輕,事後主動尋求社工協助,故判他囚28個月。
案情指,2019年12月22日「學生歷量」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集會,目的為引起公眾對西藏維吾爾族人權問題的關注,集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2019年12月22日在愛丁堡廣場的集會演變成警民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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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有示威者扯下國旗
期間,有示威者從大會堂外旗桿扯下國旗,拋在地上,該示威者後來逃去,警方檢回國旗並打算離開現場時,遭示威者包圍,其中一人推警員及試圖逃走,但被警員制服。及後大批包括梁在內的示威者向警方擲物,並襲擊及包圍警方。
有人因協助涉襲警的男子逃走,因而被警方制服在地,梁遂跳向一名警長,欲將對方撲倒在地,圖協助該人逃走,梁因而被捕。事件令多名警員擦傷、手部腫痛。
案件編號:DCCC665、6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