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少年認參與9.29暴動 控方拒納辯方精神科報告 被告先送小欖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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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29 大遊行後金鐘爆發衝突,當日多人被捕並有近百人被控,2名案發時分別14及15歲少年今(1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名,辯方律師求情時呈上二人的精神科報告,指兩被告分別患有過度活躍及抑鬱症,惟控方不接受辯方的報告,堅持要兩被告先還柙小欖精神病中心,再取精神科報告,法官最終准兩人先送小欖羈柙,但明言取畢相關報告須將二人送返壁屋懲教所拘留。案件押後至6月7日判刑。
兩名被告現在均已16歲,各承認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於其他不知名人士在參與暴動。
多名示威者在金鐘聚集與警方衝突
案情指,當日有市民組織「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由銅鑼灣遊行至政府總部,但警方沒有接獲通知。遊行期間,有示威者以障礙物堵塞夏愨道,並佔據了該路,嚴重阻礙交通,示威者又在政總一帶聚集,向警方擲汽油彈、磚頭、硬物,有示威者更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向政總擲硬物;警方期間再三發出警告,又使用催淚彈及水炮車進行驅散,但示威者仍逗留現場,作出暴力行為。
兩被告曾擲物及堵路
兩名被告在案發期間與其他示威者一起在政總外集結,閉路電視片段及警方錄像拍到,案發時14歲的被告三度向政總擲物,案發時15歲的被告則曾用交通圓筒堵路及三度向政總擲物,二人後來在警方驅散行動中被捕。
控方不接受辯方所提精神科報告
辯方呈上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兩名被告分別患有過度活躍症和抑鬱症,又稱考慮到二人的年紀尚輕,還押小欖精神科中心並不合適,故希望容許兩被告繼續還押壁屋懲教所;控方卻不接納辯方的報告,堅持要為兩名被告索取進一步的精神科報告。
官下令先為兩被告取多份報告
郭官終批准二人收押於小欖精神科中心,以待兩人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以及精神科報告,但下令取得2人的精神科報告後,需盡快將二人移回壁屋懲教所,並將判刑押後至6月7日。
案件編號:DCCC 288,293/2020
2019年9月29日,金鐘爆發衝突,多人被捕,最終有近百人被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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