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地皮鄰近YOHO等大屋苑 居民憂造成屏風效應增交通負荷

撰文:張嘉敏
出版:更新:

政府於2019年指,將檢視10組已規劃作綜合發展區或住宅的私人土地,研究是否適合收回作公營房屋發展。歷經兩年時間,發展局日前公布將收回3幅分別位於元朗及粉嶺、現劃作住宅及綜合發展區用途的私人土地。
3幅私人地均鄰近大型私人屋苑,現時均用作停車場用途。當中於粉嶺的地段毗鄰粉嶺中心,員工指事前未獲政府通知,稱停車場已營運20多年。有經常於該車場泊車的街坊稱,區內車位不足,憂之後難另覓泊位。他又稱,區內經常塞車,擔心再增人口令交通不勝負荷。至於另一幅毗鄰YOHO MIDTOWN的私人地,該處交通繁忙,有居民憂慮會加劇屏風效應。

▼三幅土地示意圖▼

粉嶺地皮現為停車場 員工:23年4月收地

政府公布收回3幅私人土地,其中一幅於粉嶺新運路,旁邊正正為粉嶺中心及祥華邨。該用地現時為停車場用途,旁邊有數間寮屋,不過根據政府收地的資料,只有停車場列入發展範圍內。記者於早上到訪,現場有十多輛私家車停泊,不過未見地政總署張貼的收地告示。員工莫小姐稱,昨日有政府人員到場張貼告示才知道即將收地,形容通告「成張符咁」,故將其撕去。通告上指,地政總署將於2023年4月收地發展。她稱,停車場營運約20年,指兩年後才收地現暫未有打算,「餓死都未到。」

區太居於粉嶺的村屋,由於會駕駛到粉嶺中心一帶買菜,不時會使用涉及收地範圍的停車場。她指,昨日從新聞上得知將會發展資助房屋,擔心以後更難覓得泊位,而因區內泊位不足,經常需要等候多時才能覓得咪錶位,而停車場亦經常爆滿。此外,她又指粉嶺中心一帶的道路經常塞車,擔心若增加人口會令當區交通不勝負荷。

▼粉嶺中心旁土地▼

收回土地|靚地起底 政府劍指發展商或只賠半億 團體:時間太長

收回土地|三幅私人地位置一覽 部份毗鄰粉嶺中心、元朗YOHO

收回土地|政府動用「尚方寶劍」 收3幅私地涉1.2公頃可建1600伙

收回土地|影響三私樓 最多跌價兩成 YOHO Midtown或現頂心杉

粉嶺區其他公營房屋項目涉逾5000伙

新運路地皮旁邊有粉嶺中心及祥華邨,同時毗鄰港鐵粉嶺站,交通便利,居民關先生指該地皮建居屋屬好事,「有多啲樓咪好。」他指該區空氣好、加上交通方便,「very good (非常好),起居屋我都抽啊。」

不過,粉嶺近年有不少發展項目,包括房協於百和路的混合式房屋項目、粉嶺第48區發展項目,分別涉及1,600伙及4,000伙單位。於當區居住40年的莫太指,當區現時人流多、甚為擠逼,平日繁忙時間外出買菜已「碰口碰鼻」,擔心現有配套不足應付新增發展項目。她認為,當區的建體設施不足,希望政府發展時可增設各方面配套。

▼YOHO Midtown旁土地▼

+5

元朗YOHO一帶交通繁忙

另一幅即將收地的私人地,位於元朗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即新地項目YOHO MIDTOWN旁邊,地理位置方便,不但鄰近大型商場,亦有港鐵、巴士站等。不過,由於附近有不少單棟住宅大廈,亦有不少餐廳,人流甚多;記者於平日的下午時份到訪,鳳攸東街、鳳群街一帶的交通已甚為繁忙。

江小姐居住於附近私樓達10年,指元朗區一帶人口多,加上屯門區有發展項目,擔心鐵路難以應付需求,「返工上西鐵要等3班車先上到,放工就要企到返嚟,逼到夾住。」她又指,YOHO落成後已令她的家中十分熱,「玻璃反光射曬入我屋企,」擔心新發展項目會更阻風,加劇屏風效應。她的家人有駕駛私家車,指區內車位緊張,若收回停車場建屋或令車位加價。

▼溱柏旁土地▼

+4

相較於上述兩幅土地,於十八鄉路的第3幅私人地交通較為不便,與市中心有一段距離。不過,該處的附近主要為中低密度的發展項目,對面馬路為村屋,而旁邊的新世界發展項目「溱柏」每棟亦只有25層樓高。涉及收地的地段現為停車場,員工指該停車場營運約6年,於昨日才知道將被收地,不過估計需要與政府談賠償方案,認為至少要4年後才能收地。

持有土地公司董事之一陳金榮不在港

翻查土地註冊處紀錄,3幅私人地分別由不同發展商所持有,當中粉嶺中心旁的土地,部分地段由「新保發展有限公司」持有,涉及2,245平方米(24,165平方呎),而該公司的股東兼董事為陳金榮。記者今日到該公司的註冊地址,該處顯示為一間名叫「新裕榮集團發展」的公司。員工指,陳金榮已大半年不在港,未能協助聯絡,而對於政府收地一事,公司亦不會作回應。

新地郭基煇:收地用作公營房屋 樂意配合

而新鴻基地產的子公司持有部分於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的土地,涉及約880平方米(9,472平方呎)。新地執行董事郭基煇今日在港大出席論壇時指出,只要是收地用作公營房屋用途,符合法律的公共用途,新地樂意配合。不過他指政府亦需要多管齊下,為新界農地及濕地「鬆綁」,以增加每年的公私營房屋供應至5萬伙。

他亦指出不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於已規劃和正在更換土地用途的私營房屋和商業土地,應遵循《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以及公共用途在法例上的定義。他認為可透過政府收回部份長時間未有發展的土地,而私人發展商則負責已有規劃的土地,可較政府提供更多單位量。

而政府回收的十八鄉7,000平方米土地中,業主為新世界發展、鄧輯伍祖及鄧維新堂。其中鄧輯伍祖的司理,是屏山鄉事委員會現界執委、前副主席鄧達善。他日前接受《香港01》訪問時直斥「政府做乜都阻止唔到」,「呢個都唔係民主社會,係高壓、愚人」。他直言政府曾開會商討,但從無結論,今日看新聞才知道,未知道如何賠償,又指曾多次申請發展,包括建別墅或商業用途,但均無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