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靚地起底 政府劍指發展商或只賠半億 團體:時間太長
特首林鄭月娥於2019的《施政報告》提出,會動用「尚方寶劍」、即《收回土地條例》,檢視全港十組已規劃作綜合發展區或住宅的私人土地,但拖延多年仍未發展的地塊,研究是否適合收回作公營房屋發展。事隔兩年,政府終公布將在上述十幅土地中,收回三幅分別位於元朗及粉嶺的私人土地,但面積合共僅約1.2公頃,據悉收地期間定於2023年。
部份地段由大型發展商例如新地、新世界等持有,意味政府終向地產商持有靚地「亮劍」。倘以現時特惠賠償金額每呎農地1090元計,上述地段各大發展商,合共只獲賠約6000萬元。
但本土研究社質疑,當局花兩年時間研究,最終只收回1.2公頃實在太少。而時間過長亦令發展商可趁機規劃發展,避過「收地一劫」,猶如「偷走土地供應」。
收回土地|影響三私樓 最多跌價兩成 YOHO Midtown或現頂心杉
收回土地|政府動用「尚方寶劍」 收三幅私地涉1.2公頃可建1600伙
收回土地|三幅私人地位置一覽 部份毗鄰粉嶺中心、元朗YOHO
▼三幅土地示意圖▼
三地塊全部鄰近大型屋苑
發展局終於公布收回三幅私人土地,分別位於粉嶺新運路近黃崗山、毗鄰粉嶺中心;位於元朗十八鄉路近龍田村的土地,及於元朗YOHO旁、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的土地。3幅土地涉及約1.23公頃的私人地,全部都在已發展屋苑旁邊,算是市中心位置的「靚地」,政府估計最終可提供1600伙資助房屋單位。
▼YOHO Midtown旁土地▼
新地元朗地可賠2000萬
翻查土地註冊處紀錄料,於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的土地現屬於「綜合發展區」,部份業主為新鴻基地產的子公司,佔地合共約880平方米(9,472平方呎)。新地在2003至2010年分批購入這些土地,連同其他土地購入,合共作價約2,540萬元。若以現時特惠賠償金額水平每平方呎1,090元計算,新地可獲2,048萬元賠償。
該處最大一幅約2,172平方米(23,380平方呎)的土地,屬於朱氏的祖堂地;亦有兩幅地為私人地主,分別姓林及姓楊。
▼溱柏旁土地▼
新世界十八鄉土地可袋2100多萬賠償
而政府回收的十八鄉7,000平方米土地中,業主為新世界發展、鄧輯伍祖及鄧維新堂。其中新世界發展的子公司,分別與1992及1997年,合共以逾1,167萬元,購入面積共約1,846平方米(19,870平方呎)的土地。若以特惠補償計算,新世界可獲約2,167萬元賠償。
其他土地的業主為鄧輯伍祖及鄧維新堂,其中鄧輯伍祖的司理,是屏山鄉事委員會現界執委、前副主席鄧達善;鄧維新堂司理為鄧志學,是元朗721事件中被捕的白衣人之一,綽號「鬥雞學」。
地主鄧達善:無法阻止政府
鄧達善接受訪問時直斥「政府做乜都阻止唔到」,「呢個都唔係民主社會,係高壓、愚人」。他直言政府曾開會商討,但從無結論,今日看新聞才知道,未知道如何賠償,又指曾多次申請發展,包括建別墅或商業用途,但均無回音。
粉嶺靚地由發展商持有大部份 可賠2600萬
至於粉嶺中心旁3,500平方米的土地,部份土地由「新保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合共2,245平方米(24,165平方呎)。這些土地自2005至2015年間購入,連同其他土地一併購入時,作價逾1,245萬元。若以現時特惠補償計,新保發展可獲約2,634萬元賠償。該公司的股東兼董事為陳金榮,過去被指是「恒基御用收地王」。
▼政府收回三幅私人地現場直擊▼
2019年曾稱十幅地未修訂地契 今指三幅地已申請
特首林鄭月娥於2019年施政報告中,表示將「全力以赴」收回私人土地發展公營房屋,包括將運用被稱為「尚方寶劍」的《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更指收地工作「接踵而來」。政府當時指已覓得10幅私人土地,分布於九龍及新界西北,而該些地皮當時仍未與地政總署展開修改地契程序。
不過根據政府今日的說法,於表明現階段不會收回的5幅用地,當中3幅土地的業權擁有人已提交並積極跟進其地契修訂或換地申請。
本土研究社:交貨式收地
本土研究社陳劍青批評當局利用兩年多的研究時間過長,甚至較於2017年就發展橫洲的可行性研究更長,形容為「非常之不正常地長」。他質疑變相讓發展商有時間及空間就土地作規劃,如用作興建私樓,「可以偷走公營房屋土地供應」。他又形容,政府於十幅土地中僅收回三幅地屬「杯水車薪」,為「交貨式」收地。
他表示今次研究結果反映發展商持有不少類似土地,當局不應只著眼於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土地,亦應同時檢視可作低中密度發展的私人地。
陳劍青籲為年輕人創生存空間
對於政府表明不會發展的兩幅用地,包括一幅於屯門工業區的用地,陳劍青指即使不適合建屋,政府應考慮收回作其他用途,例如供年輕人創業的空間、重置棕地作業者的多層大廈等。他認為政府收地不應只着重建屋,而需要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既減低住屋成本之餘,亦可為年輕人創造生存空間。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劉振江表示,今次政府收地遇到的阻力相對較細,因為地皮上如果無人居住,「只要同地主傾啱價錢就得。」他估計,當局仍會按地政總署訂立的特惠賠償收地。
他又指,今次是重要一步,顯示政府會在合適地塊收地建公營房屋。他又解釋,過往有土地即使已劃為住宅地,但仍未能發展有其原因:「可能發展併購做唔到,亦可能牽涉祖堂地佢哋買唔到,有太多嘢阻礙咗,政府出手收地去起樓都係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