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入境處回應假結婚調查不力 「不懂刑事調查胡亂批評」
就審計署署長昨(28日)發表的審計署報告書中針對婚姻監禮人計劃、及逾期未辦理出生登記個案三項「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的管理」,入境事務處深夜作出回應。就審計報告中提及一港男涉與2內地女假結婚入境處拖至疑犯死亡仍未查問之個案,入境處發言人嚴詞反擊稱「對於一些不懂刑事調查的人胡亂批評執法部門的個案處理手法,嚴重破壞入境處專業形象,該處深表遺憾」。對於審計署報告中改用新一代電腦系統用剩8080萬元撥款未通報一事,入境處暫未有回應。
調查有關婚姻登記之罪行
審計報告指入境處需加強追查假結婚案疑犯下落,2,609宗個案積壓至今年,半數已積壓逾兩年,最長至11年。有一名港男於3個月內,分別在內地及香港,各與兩名內地女子結婚,兩女藉此自2007年獲批准來港。該男子隨後於2011年擬與第三名內地女子結婚。案件於2011年揭發,但專案小組追查不成,疑犯一直「甩底」缺席訊問,等到2019年初疑犯去世仍未成功查問落口供。至於涉案兩名內地妻經訊問後,由於證據不足,入境處最終決定不檢控。
就審計署提及入境處處理以上個案的調查手法,入境處回應指對於該蓄意規避調查的疑犯進行了多方面調查及追蹤,惟多次進行突擊家訪調查不果;亦把有關人士的資料存入電腦系統內,奈何疑犯一直未有使用入境處任何服務,無法借此獲得其聯繫方法,繼而作出跟進。最終從死亡登記系統發現疑犯已身故而未能繼續跟進調查。入境處會檢討個案,並汲取經驗,就日後加強措施追查假結婚疑犯的下落。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調查人員一向不遺餘力打擊涉及假結婚的罪行,而每宗個案皆有其獨特性,需要搜集的證據不盡相同,嚴謹精密搜證程序需時,不能只考慮片面資料,更不能一概而論。反擊指:「對於一些不懂刑事調查的人胡亂批評執法部門的個案處理手法,嚴重破壞入境處專業形象,該處深表遺憾」。
入境處稱一直對假結婚問題非常關注,2006年成立專案小組至今年三月底,共揭發2,635宗懷疑假結婚個案,4,957名涉案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被拘捕。被成功檢控的人絕大部分被判監,刑期4至24個月不等,集團主腦刑期更長達48個月。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分者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遣返原居地。
婚姻監禮人計劃
就審計署報告提及入境處婚姻監禮人名單上有並非持有現行執業證書的律師或公證人,入境處發言人強調婚姻的有效性不會因婚姻監禮人的資格變更而受影響。
若婚姻監禮人不再符合訂明條件,須在14天內以書面通知婚姻登記官,任何無合理辯解而違反即屬違法,可處港幣一萬元正罰款。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 : 「律師作為專業人士,應有其專業操守,因此在廣大市民心中有著崇高的形象,深受社會大眾信賴。倘若律師亦知法犯法,將摧毀律師的專業形象,甚至令市民對律師失去信心,影響深遠,不能忽視。」入境處會繼續加強與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國際公證人協會溝通,定期檢視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的專業資格,以確保獲委任者在整段委任期內皆合符相關法例要求。
逾期未辦理出生登記個案
入境處發言人指,對於有父母逾期未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的事宜,入境處早於2015年5月修訂處理跟進機制,更在2018年成立專責小組,跟進所有出生後42天內仍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個案。截至今年三月,共跟進逾12,000宗個案,當中近99%嬰兒其後已完成出生登記。
根據現行機制,如父母逾期未有為其子女辦理出生登記,入境處會將備忘通知寄予父母,提醒盡快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如遇個別無法聯絡的個案,小組會突擊查訪;若上門查訪不果,入境處會把有關父母的資料存入電腦系統內,當他們使用入境處服務時即可確定其聯繫方法,以便交由調查科進一步跟進。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是父母的責任。若父母未有為子女辦理出生登記,更刻意規避入境處的有關調查,則會嚴重損害子女可得的醫療、教育和社會保障等相關權益,更令該處難以有效執法。「若任何人士刻意不依從有關法例為其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則屬違反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2,000元或入獄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