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65歲豬肉運輸司機 為繼續受聘給上司12萬免還「貸款」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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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4日)落案起訴一名65歲的鮮豬肉運輸司機,控告他涉嫌為繼續受聘,向上司提供貸款,每月借2,000元或5,000元,又免卻上司每月要償還5,000元或7,000元的貸款,涉款共逾12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馬楚輝(65歲),為安準有限公司前全職司機,被控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於案發時為「安準」的全職司機,負責將豬肉由屠房運送到全港不同肉檔。被告受一名經理監督,而對方欠被告錢。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與該經理串謀向對方提供利益,免卻該經理每月償還5,000元或7,000元貸款的法律責任,作為對方協助被告繼續受僱於安準的誘因或報酬。
另外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與該經理串謀,向對方提供每月現金款項2,000元或5,000元。
廉署調查顯示,上述獲免卻償還的貸款及現金款項,涉嫌分別共涉7.6萬元及4.7萬元。安準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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