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查冊︱財庫局出稿教仍可查董事住址及身份證:獲當事人授權
政府計劃逐步禁止公眾查閱註冊公司董事的地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引來傳媒、銀行、法律、勞工等界別群起反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晚(31日)發稿辯稱,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口中沒有特權的傳媒在內的所有查冊人士,查冊時仍可得到公司董事個人的通訊地址和身份證的字母及首3個數字,已足夠讓查冊人士辨認有關董事的身分。局方又稱,在進行盡職審查方面,如有需要查閱相關董事的住址及完整身份識別號碼,可在獲得該人授權下,向公司註冊處查詢。
收緊查冊︱禁查公司董事身份證住址 礙派訴訟傳票、影響投資併購
指查冊可得董事通訊地址及身份證字母和首3個號碼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新查冊安排實施後,所有查冊人士,包括傳媒,將只可取覽董事個人的通訊地址,以取代現有的個人住址;以及部分身份識別號碼,以香港身份證為例,即字母另加三個數字。當局認為,這些資料連同董事的姓名,已足夠讓查冊人士辨認董事的身份,並強調其他現時可查詢的資料,並無任何新添的限制。
財庫局:若董事拒絕披露 不會准查閱全部資料
財庫局又指,條例訂明公司董事不得將郵政信箱用作通訊地址,必須提供具體地址用於傳送文件,假如文件無以通訊地址送達有關董事,法院有權命令公司註冊處,披露該董事的住址作通訊之用。當局表示,在盡職審查方面,除了董事個人通訊地址和部分身份識別號碼,在有需要時,查冊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查閱該董事的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但須事先獲得該董事授權。換言之,如該董事拒絕,即無法查閱。
該局稱這並非當局首次計劃收緊查冊,過往修訂《公司條例》時已有此計劃。當局指,2009年修例時已獲廣泛諮詢,回應者擔心私隱和資料有被濫用的風險,新查冊安排原本於2012年7月獲立法會通過,不過由於部分持份者不滿,故將新查冊安排推遲生效。當局又稱,近年由於「起底」及濫用個人資料情況有所增加,社會各界關注公共登記冊所載個人資料是否獲得足夠保障。
前公司註冊處長曾撰文斥修例造成不良影響
翻查資料,前公司註冊處處長鍾悟思(Gordon William Ewing Jones)當時曾在報章撰文,批評修例對現代公司法造成不良影響。他認為,企業董事披露重要個人資料,才可使債權人、投資者、與公司有往來的公眾相關利益獲保障,並指身份證號碼是唯一能辨別董事身份的獨一無異憑證,並非機密。他批評此舉將削弱香港公司法中,向股東問責和運作透明的原則,亦損害香港的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形象。
是次安排包括傳媒亦受限,特首林鄭月娥昨日(30日)三稱記者不應有查冊特權。香港記者協會批評,其說法「極為誤導」,強調記者從來沒有要求享有特權,查冊是沿用已久的重要查證手法,調查報道掲發濫權及不公,可保障公眾利益,以往不少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報道,例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之初捲入僭建醜聞,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被揭發早年在新界東北囤地及涉嫌與太太經營劏房等,均是透過查核車牌及查冊等方式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