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查冊|工傷欠薪難追討 律師憂無法派傳票告人 法官可判敗訴
政府即將收緊《公司條例》,擬禁查閱公司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料最快月內刊憲實施,律師暫不獲豁免。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亦稱,工人在新限制下難向僱主追討,如公司董事清盤結業並逃避責任,未能得悉董事住址,無法發出傳票。惟財庫局發言人則稱,法院有權命令披露該董事的住址,認為不會構成阻礙。
律師梁永鏗指出,在新限制下卻要控方主動向法庭申請披露董事住址,廢時失事,若控告一方沒有申請,被視作「送遞不穩妥」,隨時「勝訴都變敗訴」。
收緊查冊︱禁查公司董事身份證住址 礙派訴訟傳票、影響投資併購
收緊查冊|2013年修例觸礁 前公司註冊處長曾斥縱容董事卸責
工人追薪缺董事住址 入稟追討難上加難
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最新提交立法會文件,要求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董事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識別號碼等資料,只有資料當事人、公司成員、公職人員等指明人士,申請查閱「受保護資料」,惟未有將律師列為指明人士。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指,遮蔽了公司董事地址,會影響工人權益。他舉例,若某公司清盤拖欠薪金,「大閘都閂埋」,工人縱想入稟追討,「派票都冇人收」,只可「去勞工署排隊,等一年半載都未必取回血汗錢」。
工人查冊董事身份證 證有其他酒樓終成功追薪
新查冊下限制遮蔽董事身份證號碼,蒙表示,工人查探董事背景或有否其他公司時,同受阻礙。他舉例在2003年時,漢寶集團旗下兩間酒樓結業,約100名員工追薪,工人正正透過公司查冊,終知道該董事同時持有其他酒樓,才得以追討欠薪。
蒙兆達說,工人從來在弱勢力一方,往往只能靠查冊工具「藤掕瓜,瓜掕藤」,才可追尋公義,如今政府修例,或進一步削弱工人權益。
財庫局:法院可命令披露董事住址 不構阻礙
財庫局發言人回覆查詢時,法院有權命令公司註冊處披露該董事的住址作通訊之用。因此新查冊安排不會對必要的文件傳送構成阻礙。
但是,律師梁永鏗指出,目前若入稟控告指定公司董事,必須將傳票送遞其通訊地址,才算「穩妥送遞」。他指若將傳票送往辦公室地址,則有一定危險,因為董事可用不同原因,如「公司閂咗門,執咗笠,辦公室借咗畀另一公司」,「大條道理」說收不到傳票。
梁永鏗:缺住址或被視「送遞不穩妥」 勝訴變敗訴
梁續指,若被告董事堅稱收不到傳票,又獲法庭接納,則可被視作「送遞不穩妥」,就算入稟方在案件事實上被裁定勝訴,裁決也可被推翻,「法庭唔畀你贏」。
梁說,在新查冊限制安排下,律師須向法庭申請豁免,以法庭案件為由,獲取董事地址。新安排下確使業界花費額外人手申請豁免,亦會使原本冗長的法律程序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