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梁式芝書院前教師 4年來藉採購物品、維修 騙校方530萬元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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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一名梁式芝書院前教師,控告他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等,共18項罪名。
涉事教師4年期間,於14個學校設施改善項目,包括構建歷史畫廊、安裝課室白板、翻新教堂、更換LED燈管、2,000張學生椅子、課室窗簾等,涉嫌用偽造校長信件副本、假報價單等,詐騙該校共530萬元。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四(4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一名梁式芝書院前教師,控告他涉四年來藉購白板、椅等,騙校方530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蔣怡興(38歲)是梁式芝書院前教師,被控共18項罪名,包括10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5項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於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間,發生的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案發時是政府資助中學梁式芝書院的教師。該校於2015年9月成立委員會,處理多個學校設施改善項目。被告是該委員會其中一名成員,負責聯絡潛在承辦商獲取報價,及邀請潛在承辦商投標。

其中5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五份利益衝突申報書誤導該校,各載有一項虛假陳述,即被告就該校相關項目,履行採購物料及服務方面的職責,並無引起現有或潛在利益衝突情況,5個項目包括構建一個歷史畫廊、安裝課室白板、更換LED燈管及2,000張學生椅子,合約總額約59萬元。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一名梁式芝書院前教師,控告他涉四年來藉購白板、椅等,騙校方530萬元。(學校網頁圖片)

另外5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投標摘要及批核紀錄,以及4份書面報價摘要及批核紀錄誤導該校,涉嫌各載有一項虛假陳述,即被告於參與一項採購活動的公司或機構,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財務利益,5個項目合約總額為約69萬元,當中包括翻新教堂,以及供應及安裝鋁板、課室窗簾及LED燈管。

涉扮校長信副本 盜竊370萬元

另外5項控罪指,被告涉嫌盜竊該校共逾370萬元,涉及另外3個項目,包括兩個在強制驗樓計劃下的項目,以及一個窗戶維修項目。

另外2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就上述兩個強制驗樓計劃的項目,使用一封看來是由該校校長發出的信件副本,以及一份看來是由一名項目工程顧問發出的付款證明書副本,分別誘使一名裝修公司東主,及該校一名職員接受為真文書的副本。

餘下1項控罪指,被告涉嫌使用一份看來是該校所接受的報價單副本,誘使一名傢俬公司東主,接受為真文書的副本。該報價單涉及為教員室供應及安裝56組書桌,總值約29萬元。

梁式芝書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