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內地生向女子濺精液水被罰5千 控方提覆核 被告離港失聯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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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內地的城大博士生,涉嫌在盛夏下拿著裝著精液水的試管,在校園內尾隨一名女子,並液體濺向女子。被告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被罰款5000元。律政司向法庭提出覆核,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覆核聆訊,惟被告沒有到庭應訊,控方律師指出,會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根據出入境紀錄,被告在本年1月12日離港後無再入境。
被告來常偉(26 歲,報稱城市大學博士生),報稱居於深圳,被控於 2024 年 6 月 6 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由地下至一樓的 2 號電梯猥褻侵犯女子 X。

控方發信至內地報稱地址被退回
辯方律師指,被告有使用當值律師服務,律師曾嘗試聯絡被告,但未能成功。控方亦稱,有嘗試以電話聯絡被告,亦有以平郵及掛號形式把通知寄到被告在內地報稱的住址,但掛號信因逾期無人收件被退回。
案件編號:WKCC255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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