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政總衝突上訴 瑪麗醫院時任醫生等4人上訴駁回 一獲減刑3月

2019年9月29日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大批示威者在金鐘及政總一帶與警方發生激烈警民衝突。在其中一宗涉及12人的案件,有5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一名時任瑪麗醫院醫生,他們被判囚4年至5年3個月,上訴庭今(10日)頒發判辭,駁回包括該醫生在內的4人就定罪的上訴,但就一名認罪被告的量刑上,認為原審官有犯錯之嫌,准該被告減刑3月至判囚4年。
五名上訴人分別為馮嘉文、歐陽志堅、邱偉濤、林耀俊和謝達志。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馮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外四名上訴人則承認控罪。五人被判囚4年至5年3個月不等。五人均就判刑提上訴,馮另就定罪提出上訴。他們的代表律師指, 原審法官以監禁5年4個月為判刑起點屬過高,沒有充分考慮各人的參與程度和罪責。
認為原審官量刑起點合適
上訴庭法官在判辭指,本案涉及的暴動針對政總,對政總、周邊的建築物及公眾構成嚴重威脅,原審法官正確指出,涉案暴動等同正面挑戰政府的管治,認為原審法官因上訴人的裝備,裁定他們都不只是憑藉身處現場,壯大暴動聲勢,他們的參與程度亦不是最低,認為判刑起點無過高。
原審官已考慮醫生被告或被吊銷資格的問題
此外,上訴人謝達志的代表律師亦指,原審法官沒有充分考慮謝或因干犯本案,而被吊銷醫生執業資格,給予額外的減刑。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已考慮此事,認為其定罪不一定令謝被吊銷醫生執業資格。
指邱悔意不足而下調認罪扣減屬錯誤
上訴人邱偉濤的代表律師則提出,邱在審前覆核前認罪,原審法官卻以邱諉過於人,及誣蔑警方對他使用不必要的武力,指他「悔意極為不足」,把其認罪扣減由25%,下調至約20%,屬原則性犯錯。
邱獲減刑3個月
上訴庭法官則指,邱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看似批評警方對邱使用不必要的暴力,強調邱在事件也受傷,希望原審法官下調其刑期,但並沒有試圖減輕邱在本案的受責性。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以邱的悔意不足,只給予約20%的刑期扣減屬犯錯,認為邱應獲25%的刑期扣減,因此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他原本被判囚4年3個月的刑期,改判囚4年,另外4人的判刑上訴則被駁回。
當日暴動以政總為破壞目標
上訴人馮嘉文亦提出定罪上訴,其代表律師指原審法官錯誤地將政總左翼位置,納入暴動範圍。馮出現在左翼附近出現時,左翼相對平靜,暴力行為卻集中在右翼及中間位置。惟上訴庭指,當時示威者明顯是以政總為破壞目標,雖然人群未全面蔓延至左翼位置,但左翼和中間位置只是咫尺之遙。若非警方及時出動,示威者蔓延到左翼是意料之內,原審法官把暴動範圍覆蓋左翼,並無不妥。因此亦駁回馮的定罪上訴。
案件編號:CACC 68/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