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小童坐私家車須兒童座椅 運輸署:憂阻營運未擴至小巴的士

11月起小童坐私家車須兒童座椅 運輸署:憂阻營運未擴至小巴的士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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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早前通過修例,規定8歲以下及身高未達到1.35米的兒童,乘坐私家車時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11月1日生效。運輸署總工程師(道路安全及標準研究)胡建國表示,除了一般的安全椅,市面上還有其他設計,例如便於攜帶的安全帶調節器,建議家長出行時提前準備。

這次修例未有涵蓋的士、小巴等公共交通工具,運輸署解釋兒童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個案,約半數都是乘座私家車。再加上不同年齡的兒童需要不同的束縛設備,如果要求公共交通工具配備,可能造成營運上的障礙。

11月1日起,8歲以下及身高未達到1.35米的兒童,坐私家車時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11月1日起,8歲以下及身高未達到1.35米的兒童,坐私家車時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早前獲立法會通過並刊憲,今年11月1日起,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8歲以下兒童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排或後排座位,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8歲或以上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否則司機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駕駛私家車。

運輸署。(資料圖片)

運輸署總工程師(道路安全及標準研究)胡建國今早(2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除了一般有坐墊和靠背的兒童安全座椅,現時市面上亦有其他設計的束縛設備,例如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背心等,只要標準符合法例要求就可以。

至於為何以8歲及1.35米身高作劃分,胡建國表示很多地區都使用此標準,而參考衞生署的圖表,8歲兒童平均1.35米高,坐在座位上雙腳能自然平放,安全帶亦「不會𠝹頸」。

若小童乘坐家長朋友的私家車,胡建國建議,家長可準備方便攜帶的安全帶調節器,「自己帶一套」,但重申刑責在於司機,如沒有安全設備就不應開車。至於如何界定免責的緊急情況,胡表示視乎個案而定,一般關乎生命情況,例如到急症室就診是合理辯解。

其他交通工具並沒有對兒童的相關規定,胡建國說根據過去交通意外數據,8歲以下兒童乘車時發生意外個案,有一半都是乘坐私家車時發生,公共交通工具的數字較低。至於的士,他指不同年紀或需不同設備,難以要求司機配備不同數目和種類,會對日常營運構成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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