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疑墮契女6000萬騙局案 兩男涉扮金管局職員等 否認欺詐受審

富婆疑墮契女6000萬騙局案 兩男涉扮金管局職員等 否認欺詐受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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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離婚婦多年前認識一名女子,並視對方為「契女」,但疑遭「契女」誘騙投資失逾6000萬元。「契女」疑先叫老婦簽下文件,之後藉詞投資,叫老婦把錢存入相關戶口。為確保老婦成功到銀行開本票以進行投資,「契女」涉派人陪同老婦到銀行。後來老婦想取回利潤,「契女」卻稱金管局要求老婦再付款才能取回金錢,並涉派人扮演金管局職員。老婦後來與女兒商討,最終報警。涉扮演金管局職員及曾陪老婦取本票的人,否認欺詐及洗黑錢等罪,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罪涉騙事主195萬港元及50萬美元

兩名被告:伍超光,54歲,物業管理,和鄭德起,53歲,文員。兩人共同被控2項欺詐和1項洗黑錢罪,指他們詐騙楊少蓉195萬元,和清洗1.4萬黑錢。伍另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詐騙楊50萬美元,鄭則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指他清洗53.7萬黑錢。兩人涉及的7項控罪,控罪時間介乎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首被告伍超光。(朱棨新攝)

楊眼中的契女是了不起的金融界人士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楊少蓉現年77歲。她於2014年5月,在中環交易廣場某咖啡店,透過朋友認識范佩韻。朋友形容范「好叻」,懂得金融。楊和范認識不久,便以「契媽」和「契女」相稱。在楊眼中,「契女」是了不起的金融界人士。范知楊喜歡投資,但對投資認識甚少。

簽下文件隻字未提投資

楊認識范1、2星期後,已到范於上環的辦公室,並先後簽下多份文件,聲稱范替楊投資。惟控方指,該些文件對投資隻字不提。

范曾用錢買兩輛保時捷

范起初向楊指,只要把款項存放在滙豐銀行的戶口,交易員便會自行操作,令楊獲利。楊因此把1100萬美元,轉至她於滙豐銀行的戶口。其後,范建議楊投資歐洲酒店的發展項目,楊因此多次把款項轉至范相關公司的戶口。至2015年7、8月時,范已收取楊合共500萬美元,但她把錢花在與投資無關的事,包括購買兩輛保時捷。

控方續指,楊和范曾經兩次前往倫敦,但楊不知道所做何事,只知和外國人開會。

范曾向楊出示文件指聯名戶口有1億美元

此外,范稱為方便投資,和楊開設聯名戶口。為了顯示她投放資金,范曾經向楊出示看似銀行發出的文件,顯示兩人的聯名戶口有1億美元。惟控方指,無論是范聲稱的聯名戶口,或是出示的聯名戶口文件,均屬虛構。警方事後檢獲的文件中,其中一份文件顯示該戶口有82億美金。

出示金管局信件指取回利潤要再付款

控方又指,楊其後問范取回利潤,范便出示看似是金管局發出的信件,指楊要支付款項,才可取回投資回報。范並找來首被告伍超光,出任金管局職員。控方又講及次被告鄭德起在案中的角色,指范遊說楊投資時,楊都會到銀行拿取本票,而鄭則都陪同楊。此外,鄭亦擔任范3間公司的公司秘書。

范被羈押卻訛稱患癌在英就醫

至2017年8月左右,范因涉及另一官司被羈押,開始沒有露面。鄭告知楊,范因癌症而在英國留醫,並把范撰寫的信件給予楊。范在信中稱剛完成子宮癌手術,著楊和金管局合作。

此外,楊曾到范的辦公室,當時伍和鄭亦在場。鄭把一封聲稱是范父親撰寫的信件交給楊。信中感謝楊的配合,指其女兒移除一邊的子宮。

楊稱未有足夠資金有被告不信

惟楊當時聲稱未有足夠現金,其中一名被告不信,陪同楊到銀行,確認楊的確沒有足夠現金。兩星期後,該名被告指楊可以取消其保險保單,套取現金。楊到銀行查問,職員回應指需要一星期才可「斷單」。

同時,楊和女兒商量後,要求和范見面,最終聯絡鄭。鄭和范的丈夫應約,當時范的丈夫仍稱妻子身處英國,楊的女兒把對話錄音。

事件最終報警,控方指楊在事件中損失,逾6000萬元。

案件編號:HCCC14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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