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網購鮮貨店指示欠清晰 顧客難知店舖合法與否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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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售賣鮮貨產品的網店,需向食環署申領相關牌照及許可證,並於網站內提供許可證號碼及持證處所地址。消委會檢視36個已領取許可證的網站,發現有7個網站並無展示許可證資料,而其他網站則並無劃一展示標準,顧客難以得知網站是否合法銷售限制食品。

消委會指部份網店並無在網站首頁展示許可證。

消委會指,政府今年年初推出新規定,要求出售法例訂明的限制食物的網店,必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領相關的許可證,並須於網站清晰提供獲發許可證的號碼。消委會發現,只有10個網站將許可證號碼等資料放於網站首頁,而當中只有5個網站完整地列出許可證號碼、可出售食品類別及持證處所地址。

另外,有4個網站將許可證資料放於網站內「關於我們」、「推廣優惠」或「使用條款」等的頁面,顧客難以搜尋有關資料。

現時《食物業規例》中,限制出售食物分為21類,包括冷藏肉類、冷凍肉類、野味、家禽、魚類、甜品及刺身壽司,店舖需要就不同類別食物申領不同許可證。但消委會發現,有網站同時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類別,但就未有申領全部相關的許可證。

消委會建議網店可將許可證展示於網站當眼位置,讓顧客方便查閱;售賣多個類型鮮貨食物時,亦必須分別申領相關許可證。消委會亦建議食環署加強巡查網店,並就每種受限制出售食物提供清晰定義,令業界易於遵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