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藏士巴拿及100條膠索帶 官認為有意圖影響公安 判勞教中心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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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9歲無業青年於前年11月30日「831事件」紀念活動期間,背囊中被搜出士巴拿及100條索帶被捕。被告早前承認管有非法工具一罪,押後至今(19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有意圖使用涉案工具影響公安,認為他紀律上出現問題,故拒絕按辯方所請判處社服令,最終判被告進勞教所服刑。

被告胡文龍(19歲)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或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他前年12月1日在旺角新填地街近山東街交界管有1枝士巴拿及100條索帶。他早前已經認罪,還押監房看管21天後延至今日判刑。

校長指被告常感情用事而犯案

辯方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經過在壁屋監獄21天的收押後,對自己所為感到後悔,又指收押期間令家人需要長途跋涉前往探望,令他感到抱歉。辯方又引述被告中學校長所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有上進心,可惜行事不會深思熟慮,經常感情用事才會犯案,並承諾其後會在被告教育和成長方面繼續協助被告。

明白不應參與案中行動

辯方亦指,被告為人勤奮,在學時尤其在運動方面屢獲獎項,現在主動認罪,顯示他深感後悔並願意承擔責任,亦明白不應參與案件中的行動,承諾以後會循規蹈矩,並稱其僱主也視他為一名負責任的僱員,願為他保留職位,祈法庭輕判。

女親友聞判庭外大哭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案件涉及相當數量的工具,而被告亦有意圖使用該些物品影響公安,考慮當時的環境,認為案件並不輕微,又指被告的紀律出現了問題,故最終決定判處被告進入勞教所服刑。到庭支持的被告親友聽聞判刑後亦不免神傷,其中一名女親友更在庭外大哭不已,需要旁人攙扶,場面令人悲傷。

案件編號:WKCC 2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