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涉拒向警出示身份證 事隔半年被控阻差 案押後再訊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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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6日的「九龍大遊行」釀成警民衝突,近300人被捕,一名6旬婦人涉嫌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雖然最終就犯,惟事隔半年後,仍被警員起訴阻差辦公罪。案件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時無須答辯,押後至5月11日再訊,被告期間獲准保釋。

被告張佩蘭(69 歲,退休人士)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指她去年9月6日,在旺角信和中心地下外,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女警25812、警員20578及警署警長53531執行公務。

案發當日有網民發起九龍區集會,反對《港區國安法》和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據了解,被告在警員截查下,拒絕出示身份證、態度不合作,期間手部有動作,爭持幾分鐘後,被告最終就犯,向警員出示身份證。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待索取文件,獲裁判官批准,被告准1,000元保釋候訊,期間須向警方報到。

案件編號:WKCC8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