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與的士相撞亡 受傷乘客向已亡司機遺屬等索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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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亞皆老街於2018年發生奪命車禍,Uber司機駕駛寶馬房車接載乘客時,疑失控迎頭撞向一輛的士,Uber司機在事件中身亡。受傷的士乘客上周五(26日)入稟高等法院,指Uber司機涉疏忽駕駛,因此向司機的遺產管理人以及Uber索償。
原告梁海蓮(譯音),被告為死者許祈偉的遺產管理人曾淑敏、Uber (Asia) Limited、Rasier Operations B.V.及Uber (Hong Kong) Limited。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8年4月19日乘坐的的士,與死者駕駛的私家車迎頭相撞,以致原告受傷。原告指,作為Uber 司機的死者涉疏忽駕駛,而由於死者事發時為另外3名被告的僱員或代理人,因此他們也應負上責任。
案件編號:HCPI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