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黃店「火鍋撚」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遭食環署釘牌須停業14日
撰文:黃金棋 李恩慈
出版:更新: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20日)公布,旺角染布房街「火鍋撚」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該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今日起至3月5日須暫停營業。根據「火鍋撚」的Facebook專頁中指,該餐廳因旺角分店內部裝修,今日起至3月5日暫停營業,而中環及西環分店則正常營業。
另外,荃灣青龍頭村食物製造廠「天祥」經營者亦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被食環署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今日至3月5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表示,相關餐廳位於旺角染布房街5號閣樓14及15號鋪及地下部分。該署發言人指,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6月及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000元。該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食肆持牌人亦因食物室不潔、沒有保持設備及用具清潔,以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去年7月三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100元,因而被記下20分,店鋪去年9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該署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另外,荃灣食物製造廠「天祥」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今日至3月5日須暫停營業。該店位於荃灣青龍頭村2號。
該店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去年10月及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800元。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另外,該店亦因在露天地方貯存及配製食物,去年7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0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去年11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安心出行︱陳肇始指外賣要掃碼 食環署「一錘定音」:可豁免食環署農曆新年間巡查處所 檢控涉違規28人 4人違限聚令遭罰款楊屋道街市外現「發泡膠山」 食環署當垃圾急丟 回收機構嘆盡救警聯食環署寶林邨打擊小販 拘3男檢流動熟食手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