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男違檢疫令離開隔離地點 判罰款3,000元 累計110人被定罪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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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內地、澳門及台灣到港的人士須強制在家檢疫14天。衞生署公布,一名75歲男子因在去年7月,檢疫令屆滿前離開檢疫地點,違反檢疫令,今(18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
衞生署指,該男子獲發強制檢疫令,須在家檢疫14日,但在去年7月13日檢疫令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許可下進開檢疫地點,被判罰3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指,判刑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絕不容忍。發言人指,截至今日,共有110人因違反檢疫令被定罪,被判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重申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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