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政府再對四議員興訟 羅冠聰若失議席或須退還過百萬
早前政府入稟司法覆核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宣誓,令二人喪失議席外,更要向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退還議員酬金及辦事處預支營運開支,每人涉款高達93萬港元。
上周五(2日)政府再度入稟司法覆核四名立法會議員,當中香港眾志羅冠聰與梁、游一樣,已全數申領營運開支,並領取兩個月的薪金,若失去議席或須「回水」過百萬元。其他三人萬一敗訴,或須退還19萬至65萬不等。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早前被原訟庭裁定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但政府未有因二人被褫奪議席就停止行動,而是再度入稟覆核4名議員的宣誓有效性。四名捲入官司的議員當中,三人是今屆議會新丁,當中香港眾志羅冠聰與梁、游一樣,一筆過預支辦事處營運、酬酢及交通開支等的營運資金,即逾83萬元,並已存入指定戶口。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姚松炎亦已申請了近46萬元用作辦事處營運、酬酢及交通開支。社民連的梁國雄申請10萬元作辦事處營運、酬酢及交通開支。
劉小麗早前未有申請營運開支,但她早前兌現承諾,將議員薪酬的一半捐給民間多個團體,分別向社區發展陣線和香港婦女勞工協會捐出1.8萬元,以及用1.2萬購買飯券,即合共捐出4.8萬元。假如要敗訴要向立法會償還兩個月的薪金,會對她構成龐大財政壓力。
薪金及預支津貼 | 總額 | |
羅冠聰 | 19萬+83萬 | 102萬 |
姚松炎 | 19萬+46萬 | 65萬 |
梁國雄 | 19萬+10萬 | 29萬 |
劉小麗 | 19萬 (已捐半個月人工) | 19萬 |
今屆立法會任期由10月1日開始,現時非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每月支薪95,180元,同時每年享有33,150元的醫療津貼,即四人已領取10及11月份的薪金,每人共19萬元,萬一被法庭裁定喪失議席,可能要賠訟費之餘,還要向立法會退還薪金及預支的津貼。參考立法會行管會早前向梁、游追薪的決定,當時經委員商議後,公布追薪由10月1日起計,而且要求喪失資格的議員全部償還現金,而不是歸還已購買的傢私及器材。當時有委員擔心,計算方法不合理,萬一有議員工作多個月後被取消資格,卻要償還履行議員工作期間所有薪津,將令議員無法開展工作。梁、游兩人仍可向行管會上訴,行管會暫時未對退還薪津訂下「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