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裁判官指證據顯示周不似被推落樓 提醍不應預設立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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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生周梓樂前年11月4日在警民衝突中,被發現倒臥尚德停車場平台,4日後不治。事隔一年,死因庭展開研訊,日前傳畢48名證人及檢視142件證物,裁判官高偉雄今(7日)總結證供時,提醒陪審團不要受傳媒報導影響,亦不要有預設立場,並稱證據顯示梓樂不似被人從後推落樓。裁判官下午完成證供總結,但尚未給予裁決選項,料明早作出引導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死者周梓樂(終年22歲)2019年11月4日凌晨1時許,被發現倒臥尚德停車場A場二樓低層平台,延至同月8日不治。除了家屬外,警務處處長以及消防處處長在研訊中途亦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

周梓樂父親周德明。(張浩維攝)

裁判官提醒陪審團 只需根據證據找出死因 不要受傳媒報導影響

今早甫開庭,法庭應陪審員要求播放錄影,以讓他們再了解案發環境。

其後裁判官總結證供時,提醒陪審團只需根據研訊證據找出死因,不要受傳媒報導影響。他又指,對示威者及警方有意見屬正常,但陪審團不應因此而有預設立場,假定某些人的做法是對是錯,或懷有目的。

早前救護員作供指,救護車駛至廣盈閣的消防閘口時,遭違例停泊的車輛堵住,遂決定下車,步行百多米入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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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研訊中有新發現 需押後了解

警方代表前日結案陳詞時,直指若救援有誤,相關的管理公司是「罪魁禍首」、「難辭其咎」。昇捷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為該屋苑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中包括廣盈閣。其母公司昇捷控股有限公司昨日發聲明,澄清廣盈閣旁消防閘外的緊急事故行車路,並不屬於昇捷的管理範圍。而裁判官今亦強調,不知該處到底是公家道路還是私家道路,不清楚由誰負責管理。

裁判官又指,三樓的石壆高1.2米,按照梓樂的身高,他應該不易被人推出石壆。而且,若梓樂真的遭人從後推下去,應該會以「倒竪蔥」的姿態跌下,卻沒出現如此傷勢。他再引述骨科醫生江金富的證詞,稱梓樂跌下時大概只得0.23秒作出反應,陪審團可思考0.23秒可作什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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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家屬一方在結案陳詞 提出「唔係好合適嘅指控」

另外,代表梓樂父母的大狀結案陳詞時,曾指專家證人是受警方指示,就證據作測試分析、提供意見,如陪審團覺得證據源頭有問題,可選擇不相信相關意見。

裁判官今就此向陪審團重申,由警方指示專家證人作出分析,乃一貫做法。他又指法庭不會特意篩選專家,但為了公帑得以適當運用,聘請時會考慮專家的收費。各方代表如有需要,也可要求傳召其專家上庭作供。陪審團可自行審視專家以何證據基礎提出意見,再決定是否接納其分析。他表示,如果要批評專家的專業性及持平性,應在庭上向證人說出來;他無意批評家屬大狀,但認為對方留在結案陳詞提出了「唔係好合適嘅指控」。

是次研訊在去年11月16日展開,原定需時5星期,即預計於翌月18日完結。惟研訊中期有新發現,各方需再作了解,故研訊曾押後一周,最終延至3日前才傳畢所有證人。裁判官高偉雄原本在去年年尾,需審理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林麗棠老師在校內墮斃的死因研訊,但因是次研訊未能如期結束,林老師的案件現由其他裁判官處理。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