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被拒 中年漢斬女友致聲帶受創 今被裁定罪成候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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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疑要求與女友復合不果,趁對方回家時施襲。他涉用刀刺女友的腹,又斬其面、頭、頸部等。女友被斬至失去意識,2天才蘇醒。她多處受傷,面及頸多處有疤痕,口部更是難以張開,兩邊聲帶受創甚深,再無法大聲說話。中年漢否認有意圖傷人等兩罪受審,而陪審團今(31日)經退庭後,一致裁定他所有控罪罪成。法官將判刑押後至明年2月4日,以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屆時被告再作求情。

被告謝安(39歲),被控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2018年12月7至8日,在馬頭圍鴻運街一單位內,襲擊女事主林以晴,令致她身體受傷。他另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指他再於同月11日在鴻運街8號非法和惡意傷害林,意圖使她身體受嚴重傷害。

曾勒事主的頸 女兒痛哭才放手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18年初結織事主,兩人迅速發展成為情侶。被告並於同年6月搬入對方的單位,與對方的6歲女兒同住。惟數月後,兩人感情轉差,事主提分手並要求被告搬走。被告拒絕,並常為此與事主爭吵。

被告於同年12月7日晚,手持利刀到事主單位要求復合,又勒住她的頸。直至事主的女兒大哭,被告才放手。

事主和女兒於同月11日返家,惟被告在單位守候,並用長刀從事主背後施襲。事主逃至大廈地下,被告追至並擋住大廈鐵閘,然後用刀刺事主的腹,又在她的額頭上鎅上多刀。

被告謝安在高等法院,被裁定有意圖傷人等兩罪罪成。

事主被斬至失去意識 2天後才蘇醒

被告則向目賭的鄰居威脅,著鄰居不要報警。被告又將事主拉回屋內,但事主成功逃脫,並跑到大廈鐵閘。被告再截停她,斬其面部、頭部、頸部等,事主倒在血泊中失去意識並暈倒。

事主被送院治理後2天才蘇醒。她身體多處受傷,面及頸部多處有疤痕,視力、雙手行動等亦受影響。此外,她的口難以張開,兩邊聲帶亦受創甚深,以致她再無法大聲說話。她留院一個月後,才可出院。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指,因很愛事主,才一時衝動斬她。

案件編號:HCCC 40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