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殺妻囚終身 350朋友舊生等求情 強調犯案與原本性格不符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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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張祺忠,兩年前在宿舍以電線勒死與妻子,並把屍體藏在行李篋和木箱,搬至港大的辦公室。他上周被裁定謀殺罪成,連同早前承認的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今在高等法院被判終身監禁。辯方求情指,張祺忠犯案完全是與其性格不符,並呈上多封求情信,替其求情的朋友、舊生和同事等,多達逾350人。惟法官判刑時強調,即使張是一個關心他人、仁慈的人,但他殺害的,是與他結婚30年的妻子,而無論其行兇原因,本案對張和其家人,都是悲劇。

張犯案時完全不符原本性格

代表張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求情時指,張褀忠於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精神狀況欠佳,亦長期受心理虐待,或可解釋張為何在案發時的行為,完全不符其原本的性格。

350名聯署或個人撰信求情

辯方指,張非一個殘忍和暴力的人,反而其性格仁慈和樂於助人。辯方呈上逾350人聯署或個人撰寫的求情信,替他求情的人士包括朋友、舊同事和學生,部份更是社會上知名人士,他們都對張高度讚賞。

藏屍因無法面對自己

辯方又指,張非有預謀和計劃犯案,其家庭也未曾出現家暴,反而有不少開心的時刻。至於收藏妻子屍體一事,辯方指張當時的決定不理性和不負責任,但都是因驚慌,和無法面對自己的行為。辯方又指,張收藏妻子屍體的做法是天真,因事件最終都會被發現。

辯方指,本案是一宗悲劇。惟子女仍出於對父親的愛,為他擔任辯方證人。張服刑後,會被委員會覆核其刑期。辯方望法官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7B條,日後提交報告,讓委員會考慮。

案中證人曾對張祺忠與其妻的描述。(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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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信人包括知名學者及舊生

法官判刑時指,替張撰寫求情信的人士包括其家人、朋友、舊生等,亦有知名學者,他們讚許張無私、熱心教學,法官相信張備受尊重。惟法官指,即使張是一個關心他人、仁慈的人,但他冷血殺害和他結婚30年的妻子。

陪審團未接納張精神失常下殺人

法官又指,陪審團的裁決,已否定張因精神失常或受激怒而殺人。至於是否如控方所指因金錢糾紛,或其他原因而行兇,只有被告才得知道。但無論殺人原因為何,其結果無論是對被告和其家人,都是悲劇,遂依判判處終身監禁。

至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法官指張殺人後,先把屍體收藏在行李篋,之後再放在木箱,於11天後才於張的大學辦公屋被發現。期間,他仍和家人報案,考慮其藏屍方式和涉及的時間,最終決定就該罪判囚28個月。

案件編號:HCCC292/2019

警方揭發案件的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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