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涉謀殺妻子案 陪審團暫維持4:3裁決 官著繼續商議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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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張祺忠,涉於兩年前在港大偉倫堂宿舍內,以電線勒死妻子,再藏屍於行李篋和木箱,把屍體搬至港大的辦公室。張祺忠否認謀殺罪受審,案件經14天審訊,4男3女陪審團今午(26日)退庭商議。並在約5小時後通知法庭指現時為4比3,未能達大比數裁決。法官指示陪審團繼續考慮。

被告張祺忠,56歲。控罪指他於約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妻子陳慧文(53歲)。張祺忠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

陪審團下午就精神問題而犯案,其責任受重大削弱的法律議題,向法官提問。青山醫院法醫精神科主管蕭慧敏早前指,張的精神問題,重大削弱其判斷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而蕭指,「重大削弱」的意思為「高於最輕微」。

而法官則回應指,「重大」未有相關法律定義,由陪審團決定。

案件編號:HCCC292/2019

案件的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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