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免遣返聲請者 逾千萬元按金被業主沒收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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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25日)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檢視社會福利署向免遣返聲請人提供人道援助的工作。報告指,社署人道援助服務的外判承辦商,未能按合約在限期內提供服務,而承辦商會與業主和聲請人簽定三方租金協議,以提供租金援助,但審計署發現三年來被業主沒收的租金按金達1,160萬元。

聯合國的《禁止酷刑公約》適用於香港,每年都有其他國家入境的人士提出酷刑聲請,期間聲請人可以逗留香港免遭遣返,靠港府提供的每月1,200元食物津貼和1,500元租金津貼過活,社署2006年起外判服務。

審計署審查每月租金按金報告發現,在2017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間,以及在 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間,被業主沒收的租金按金分別達970萬元(涉及4,027)和190萬元(涉及860項);在一些個案中,當時如有加強管控措施(例如提醒服務使用者切勿在未有作出所需通知的情況下遷出處所),沒收租金按金的情況便可避免 。

社會福利署外判服務承辦商,向免遣返聲請人提供人道援助。(資料圖片 / 吳煒豪攝)

社署告知審計署,對於已確立為不合理的沒收個案,服務承辦商會把相關業主加入不錄用列表,以禁止他們把處所租予服務使用者。此外,服務承辦商亦於2020年5月設立了內部審核及調查組,以處理不合理沒收租金按金的個案。審計署認為,應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量減少租金按金被沒收的情況。

另外,審計報告亦指,有免遣返聲請人懷疑不當使用電子代幣個案日益增多,大量購買副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