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強制驗樓進度落後20年 逾半通知三年後仍不遵從修葺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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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25日)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其中一份檢視屋宇署的強制驗樓計劃。審計報告批評,截至2019年12月,強制驗樓計劃涵蓋18,066幢樓宇,但估計有12,000幢未被揀選發出法定通知。署方今年目標每年揀選600幢樓宇,要完成通知12,000幢需要20年,還未計算之後新涵蓋的樓宇。
根據屋宇署指引,法定通知內所載各階段期限屆滿一個月後,署方需要向不遵從的業主發警告信,但截至今年4月,有24,639份法定通知不獲遵從,但當中28%並無發警告信,幾乎全部超過指引訂明的一個月係限期。
不獲遵從法定通知的個案中,有53%在通知完成限期屆滿後超過三年仍不獲遵從。2019年有1,071個不遵從法定通知的個案,轉介至檢控組跟進,但審計署發現,有65%是在限期屆滿後四年才轉交檢控組跟進。
即使檢控後被定罪,截至今年4月,仍有26名業主在定罪後仍無遵從修葺樓宇,但仍未被轉介至第二次檢控。
審計報告建議屋宇署應該精簡強制驗樓計劃,加強執法力度,提供更多指引找出嚴重個案。屋宇署回應指,會加強執法,已經於今年6月提升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以密切監察追討代辦工程費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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