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二|房委會擬延長購買證明書有效期 至下年4月底屆滿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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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房委會擬延長「白居二2019」發出「白表購買資格證明書」的有效期,由原本的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3月24日屆滿,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消息指,房委會於2019年12月向3000名合資格的「白居二」申請者發出批准信,邀請他們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至今年3月,約有2600名申請者取得房委會或房協發出的證明書,有效期於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3月24日屆滿。
消息更透露,截止2020年9月30日,白居二2019所發出的提名信更只得1050封。提名信發出的比率只得40%,比起2018年及2015年臨時計劃的50%少。
消息指,由於受新冠肺炎影響,部分人表示難以安排參觀單位,有人要求希望延長購買資格證明書的限期。由於「白居二2020」的批准信將於2021年5月發出,而「白居二2019」及「白居二2020」發出證明書的有效期不應重叠,以免超過新一期白居二的全年配額,因此房委會建議一次性延長「白居二2019」證明書的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房委會於11月向持有人發出通知信,亦會與房協共同制訂相關安排。
根據規定,批准信持有人可在指定時間,申請房委會居屋第二市場及房協「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的「購買資格證明書」。
「購買資格證明書」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內簽定臨時買賣合約, 在居屋第二市場及房協「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購買一個單位。之後在一個月內,需要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提名信,方能完成買賣。而在現行安排下, 「購買資格證明書」只會在由簽發日期起計12個月內有效,屆滿後不會獲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