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遭女同事紅酒濺污鞋 扯其頭髮至頭皮腫脹 判社服令160小時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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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休班警於今年4月港府實施限聚令期間,在元朗食肆宵夜,期間一名不願喝酒的警長與一名女警發生爭執,警長一度追出店外並扯女警頭髮,警長早前屯門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0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水佳麗指被告身為警務人員,應樹立榜樣,對同事亦應多包容,認為被告犯案只因驕傲。她接納報告建議,判警長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被告梁珏榮(40歲)被控於今年4月19日,在元朗屏會中心外行人路上襲擊女子蘇伶雅,據悉,被告事後已被停職。
事主敬酒被拒發生爭執
案情指,被告與多名同事當晚在元朗一海鮮專門店用膳,女事主向被告敬酒遭拒,事主揶揄被告後,雙方發生爭執,在坐人士曾把二人分開,並把事主拖出店外,惟被告追出並與事主發生肢體碰撞,更扯事主頭髮十秒,最後遭同僚制止。事主報警並送院診治,其頭皮痛及腋下有擦傷。被告事後自首,並指事主敬酒時把紅酒倒在被告鞋上,他才出手推開事主,又否認曾扯事主頭髮。
警長梁珏榮飯局上襲擊女警經過。(詳見下圖)
被告稱一時衝動
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1998年入職,20年後升為警長,多次獲市民、警隊內部及美國執法人員讚許,並獲頒多張嘉許狀。被告當日被淋濕鞋,一時激動才犯案,又稱他會因其愚蠢行為而前途盡毀,或會失掉工作。
官指被告未留手因驕傲犯案
裁判官判刑時透露,報告指被告受家庭及壓力等多種因素影響下犯案,但被告因事主的紅酒弄濕了鞋便大發脾氣,醫療報告指事主被扯頭髮後不止頭皮痛楚,並有腫脹,可見被告未有留手,認為被告只因驕傲而犯案。
案件編號:TMCC9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