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涉年九龍遊行襲警及拒捕 一年後被控 須禁足及宵禁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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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練被指在去年7月7日的「九龍大遊行」,在旺角打了警察下巴一下,及被捕時作反抗,事隔一年被控襲警及拒捕兩罪。案件今(6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但須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男被告陳正男(36歲,健身教練)被控去年7月7日在旺角亞皆老街24-26號襲擊及抗拒警察編號50657的警署警長。
被告獲准以原有的15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案件編號:WKCC38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