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界團體籲討論香港前途 政府聲明:不容以修法達至港獨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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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位大學學生校董及教務會學生代表組成名單,加入高教界選委混戰。(資料圖片)

由多間大專院校教務會學生代表組成的「學界同盟2017」參選高教界選委,聲言以反釋法、開放討論香港前途問題等作為投票原則。特區政府今就個別學生團體「港獨」和修改《基本法》言論發聲明,指根據《基本法》第159(4)條,《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聲明表示,全國人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實行的制度,以保障「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實施,而《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基本法》任何修改均不得涉及「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一基本方針,更不容許作為達至香港獨立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