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清潔工涉遊行期間搶警員警棍 准自簽2千元守行為1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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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清潔工在去年9月在銅鑼灣一次遊行期間,因捉住一名警員的警棍而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原定於今早(15日)在東區法院開審,控辯雙方達成協議,清潔工可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准被告自簽2千元守行為12個月。
被告郭豪強,71歲,被控於去年9月29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崇光百貨公司外,故意阻撓一名警員執行職務。
案情指當日有網民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並於同日下午二時許在銅鑼灣出發,有警員到場戒備,期間有約200名示威者包圍了一架警車,事主上前協助時,手執警棍兩端放在胸前自衛,這時另一名警員欲追截一名穿黑衣人士,持警棍的事主亦跟隨協助,被告卻從後搶其警棍,眾警最後合力將被告制服。
案件編號:ESCC 13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