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風筒虐男案|官斥對事主全無憐憫 女被告聞囚41月灑淚
女保險經紀與年輕她7年的高材生IT男譜出姊弟戀,惟女經紀疑因男友床上「好快完事」和買樓問題,多番施襲,包括用風筒吹男友的下體至出水泡,又用剪刀插男方心口,又在他身上傷口塗抹辣椒油等。男友的姑姐見其傷勢後報警。男友庭上直指女經紀性需求大,他更被迫進行性虐戀(SM),甚至為對方進行結紮手術。暫委法官張天雁早前裁定被告4項有意圖傷人罪成,並直指她有異常性需要,今(2日)判刑時更指,被告對事主的行為殘忍,用武器更顯示她對事主全無憐憫,又認為她毫無悔意,判她入獄3年5月,被告聞判啜泣,並拉下口罩抹淚。
女被告麥凱晴(39歲,舊名麥嘉雯),事發時任保險經紀。她原被控有意圖傷人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5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29日在跑馬地一單位內,5度襲擊及惡意傷害32歲男事主X。
官斥被告對事主全無憐憫
暫委法官張天雁指,雖然被告家人、朋友在求情信中稱,被告是好女友、有良好品格、心地善良等,但與她對X作出殘忍行為的事實不符。
張官直言,X在心理及生理上都受到酷刑及痛楚,所幸X沒永久傷勢。被告襲擊X的手法、所用的武器,都顯示她對X全無憐憫及屬侮辱性,例如向X下體淋熱水、搣去X因熱風筒灼傷後所結的痂、用剪刀及鐵凳等危險武器。被告極其量只是不滿X與姑姐間就金錢上的安排,以及X唯命是從的態度,但絕不值得被暴力對待,而明顯地有關的襲擊一次比一次嚴重。
此案令被告身敗名裂
張官也提到,被告因審訊受傳媒廣泛報道而受到影響,亦同情這些報道為被告、X及其家人帶來的深遠影響。張官認為,被告在保險業本前途光明,受同儕尊重,但此案卻令她身敗名裂,相信入獄亦會令她難以接受。
被告仍堅稱錯在未阻X自殘
張官曾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當中透露她曾兩度嘗試自殺,包括燒炭及服藥,雖然她沒患精神或心理病,但被捕後廣泛報道令她出現適應障礙,報告建議她繼續接受心理治療。報告也顯示她仍堅持自己是清白,傷勢是X自殘所致,她只是錯在沒阻止X自殘。張官直斥被告沒有悔意或罪疚感。
X避免去跑馬地怕見被告
X的創傷報告則顯示,他事後情緒低落、感到焦慮、失眠、會回想事件及避免再到二人曾同居的跑馬地,不過X接受社工輔導後好轉,但他仍害怕再見到被告,並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張官相信X所受的情感創傷也難以恢復。
被告曾毆菲傭被判罰款
暫委法官張天雁早前裁定,被告4項有意圖傷人罪成,有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不成立。此外,被告亦曾於2013年在住所把菲傭打致頭血流,女傭因此需縫5針。而被告同年承認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罪,被判罰5千元。被告早前求情指,她現已明白性虐待(SM)有風險,以後會多加注意。
事主X因快完事遭頭撞向牆
屏風後作供的事主X透露,他大學時為計算機科學系一級榮譽畢業生,兩年前透過Speed Dating (極速約會)結識被告。兩人發展一日千里,半個月後同居。惟被告不滿X性交時「好快完事」,並開始施虐,將X的頭撞向牆,又咬他至出血。
買樓問題至情海翻波
兩人亦因買樓的問題而情海翻波。於2018年8月中,兩人和雙方家人吃晚飯,席間事主X的姑姐建議,被告應出資買樓。被告返家後鬧分手,又用鐵櫈打X的頭。
風筒吹下體至起水泡
同月25日,X用熱風筒為被告吹頭髮時,突遭被告抓著其陰莖,用風筒吹數秒,至其下體起水泡。兩日後,被告不滿X向姑姐借200萬元,以支付置業的首期,將X的頭撞向牆,又用滾水燙他大腿。被告又搣去X下體因灼傷後所結的痂,以及用剪刀插心口,並在傷口塗抹辣椒油。兩人原踏至談婚論嫁的階段,但X的姑姐發現X的傷勢,事件報警。
女被告與男事主由相戀至鬧上法庭的經過。(詳看下圖)
為被告作結紮手術
此外,X作供時亦提及,被告的性需求大,規定X不可以在她達致高潮前射精。他因未能滿足被告,X在被告遊說下買「偉哥」。此外,因被告不打算生育,又不欲性交時使用安全套,遂要求X作結紮手術,X亦有依從。
遭被告夾乳頭陽具
X又透露曾和被告進行性虐待,但庭上強調他其實沒有此僻好,但曾遭被告用工具夾X的乳頭及陽具,他亦多次吻被告的腳。X亦透露,在被告遊說下售出股票,將套現的50萬元交給她保管。
官指被告有異常性需求
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和被告拍拖是X的初戀,他在處理男女關係上缺乏經驗。他雖不認同被告如何對待他,但因深愛對方,望被告會履行諾言作出改變,這可解釋為何X被虐時沒有保護自己,或選擇分手。張官又反斥被告非全心全意愛X,證據顯示她有異常的性需求,喜愛SM的性癖。
案件編號:DCCC 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