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迪士尼樂園二期用地 旅遊業:搬海洋公園入去唔係無可能
港府今日(23日)公布考慮到現時經濟狀況,不會延續迪士尼樂園東部約60公頃土地的認購權,香港迪士尼樂園未來不會有原先規劃的第二期發展,有建議用作建屋。
旅遊業界認為,由於該處鄰近機場及港珠澳大橋,長遠計有關用地發展旅遊項目最為適合,現時只取消迪士尼樂園優先使用權,令土地用途有無限可能。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說:「其實點發展都有可能,但有新公司發展花費太大,迪士尼方便啲,但好似有人提過海洋公園搬過去集中啲,都可以,大家互相幫助,唔係壞事,疫情好返做埋遊輪碼頭都得啦!」
黃進達:做埋遊輪碼頭都得啦
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表示,有關二期發展投資額以百億元、十億元計算,費用高昂,現時有更大考慮不難理解,「佢哋未至於無計劃,有Frozen(冰雪奇緣),又有Marvel(漫威),唔一定要用新土地,你見之前個荷蘭花園同佢哋無關。」
他同意有關用地「天時地利」,鄰近港珠澳大橋及機場等,將來以發展旅遊業的確為合適,現時政府只取消了迪士尼的使用優先權,並非永遠不能合作、發展,往後的確有無限可能性,疫情下,港府多次強調已動用儲備去協助市民及各行業度過難關,跟現有投資者合作會較省時及金錢,「其實點發展都有可能,但新公司發展花費太大,迪士尼方便啲,但好似有人提過海洋公園搬過去集中啲。海洋公園搬過去集中啲都可以,大家互相幫助,唔係壞事,疫情好返做埋遊輪碼頭都得啦!」但認為該用地並非非常廣闊,實際上要有較多考慮才可。
姚思榮:旅遊項目聚首一處可互相扶持
黃又同時指出,迪士尼在發展園區外,近年有不同的構思,當中包括出售部份位置予歌手作為表演場地,並推出住宿、入園玩樂及欣賞演唱會一站式體驗,並非沒有構思,該土地將來亦可用作發展參考用途,認為不適全建房屋和商場,「入面真係乜配套都無,其實對外係方便啲,當然係吸引遊客好啲啦!」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由於優先使用權期限將至,多年來迪士尼方面未能為有關用地的規劃提出實際方案或意見,先行收回用地來給予其他同類大型樂園使用,令旅遊區互有益處,但長遠發展以發展旅遊業為主會比較合適,「嗰度又近港珠澳(大橋),機場三跑又就快起好,係好方便旅客,之後又有航天城,聚埋一齊先吸引,有互相扶持作用。」
姚續說,近年兩個樂園的經營似乎有一定困難,加上現時疫情影響下,未有聽聞有新投資者會大灑金錢來港設新項目,但認為疫情總會過去,旅遊業必然歡迎用地發展為景點,因此如作為「明日大嶼」計劃興建房屋不太適合。
姚坦言,經過多年立法會向迪士尼樂園的質詢,對於對第一期的16%用地發展外,無實際可行對策,加上疫情造成的「催化」作用,似更加「放軟手腳」,「其實你睇埋今日迪士尼回應,佢只係話失望,同埋之前立法會質詢109億發展撥款個時,無實際提過自己過去為用地努力爭取,似無心戀戰,想保持華南市場就算,專攻上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