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員襲便衣警不滿判囚兩月 官指其動作如日本武士道 拒絕減刑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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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理員於去年國慶日在港鐵太子站外貼文宣,期間用金屬棍打便衣警手臂一下。她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囚兩個月。護理員不服判刑提出上訴,惟高等法院法官潘敏琦今(2日)審理時稱,上訴人在現在的社會氣氛下,把文宣帶到太子站貼,怎會料不到會面臨不禮貌的對待,又形容她持棍衝向便衣警揮擊動作有如日本武士道,即駁回其上訴,護理員須即時入獄服刑。
上訴人蔡妙兒(56歲, 護理員)承認於去年10月1日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襲擊羅國威。她於本年5月被判囚後,准以1000元保釋以等候上訴。
曾反對控方播放影片
律政司代表要求潘官觀看涉案整段影片,指片段顯示上訴人當時行為刺激現場人士。而上訴人反對觀看整段影片,指上訴人被捕後其他人的爭執,並非上訴人承認的案情內。
指上訴人陳辭太幼稚
惟潘官指,法官非住在象牙塔,會知道現時的社會氛圍。潘官又指,上訴人居於屯門,卻帶同金屬棍等到港鐵太子站外張貼文宣,怎會料不到會遭他人指罵。潘官坦言:「呢個陳辭太幼稚喇。」
衝前動作如日本武士道
上訴人律師續指,有人踢上訴人的文宣,惟潘官反問:「咁就要被人打?」又稱案中未見有挑釁。潘官又指,上訴人在案發時衝前,如日本武士道,把金屬棍當作武器,舉起並猛力施襲。
法官即日駁回上訴後,表示將會之後頒發判辭,解釋理據。
事主提同僚小心卻遭襲擊
案情指,上訴人於案發日在太子港鐵站外的行人路張貼海報,羅與另一名同僚約於下午一時半巡至該處時,因地上的文宣差點滑倒,遂提醒他人小心。此時,上訴人激動衝向羅,並用金屬棍打羅的左手臂,令他觸痛及紅腫。
案件編號:HCMA1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