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記協去信鄧炳強 轟陳天柱阻嚇在場記者 促停止污衊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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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26日)就元朗7.21事件拘捕13人,當中包括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他以嫌參與暴動被捕。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昨會見傳媒,被追問林卓廷案件細節時,多次反駁及反問記者,「你問呢個問題,你係唔係唔記得721發生咩事?」,但之後展述當日下午港島區的事件,並非回應元朗襲擊。
香港記者協會今日去信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陳天柱無理批評傳媒報道手法,質疑及阻嚇在場記者提問,其言行不但罔顧事實,更是企圖扼殺新聞自由,記協對此表示極度遺憾,記協又不滿警方以「穿反光衣的女士」激化事件說法,促請警方停止污衊傳媒及新聞工作者,並希望警方管理層留意警務人員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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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向鄧炳強公開信指出,高級警司陳天柱在昨日的傳媒簡介會上,批評去年7月21日晚上傳媒報道,只拍攝單方面的情況。惟根據傳媒當晚現場拍攝的直播片段,明顯有攝錄事發時元朗站不同人士的情況,包括「白衣人」 、「黑衣人」及其他市民,而記者拍攝期間更被人襲擊,但仍堅持繼續採訪報道。警方以「穿反光衣的女士」激化事件的說法形容受襲的記者,亦是欠缺理據及極不尊重傳媒角色。警方的言論明顯與事實不符,混淆公眾視聽及質疑記者的專業,對業界極度不公,促請警務處收回有關言論,並停止發放不實訊息及污衊記者。

記者履行第四權 否則淪官方喉舌

另外,多名記者昨日在簡介會上追問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的行為如何構成暴動罪,陳高級警司回應時,未有正面回答問題之餘,反而疾言厲色,指責記者為何不提問港島當日的情況。

記協強調,記者提出經過專業判斷的問題,是要履行第四權天職。傳媒肩負報道社會真相、揭露濫權和不公義等的責任,絕不能順應被訪者的喜好或意向作出提問。否則,傳媒將失去監察作用,最終淪為官方喉舌。

7月21日,元朗西鐵站,數百名身穿白衫者無特定目標地追打在場人士,《立場新聞》記者被打至浴血,另有女子暈倒。(香港01記者攝)

指非首次未經同意使用傳媒片段

警方昨在記者會上播出傳媒新聞片段,記協指出,有兩家電子傳媒投訴警方在未經同意下,於簡介會上引用其新聞片段及相關截圖。警察公共關係科事後解釋因「準備時間趕,未及徵求同意」,但這種強行使用傳媒新聞圖片及片段的行為已非首次。而且警方在取用這些新聞材料後往往添加評論,對傳媒並不公平。

記協去年曾接觸警方,反映業界投訴警方在未有知會下,將傳媒片段在警察記者會發放,及沒有註明出處,當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承諾警務處是「守規矩部門」,會按程序知會傳媒機構。本會促請警方履行承諾,往後必須獲得相關傳媒機構的同意,方可取用其新聞片段及圖片。

白衣人手持長棍等武器,聚集在元朗南邊圍村。(香港01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