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疑遭強吻|陳稱被軟但唔濕東西碰面 施襲者逃走遺下1鞋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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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到筲箕灣「巡區」時,疑遭陌生中年男子強吻右臉,男子因而被控非禮罪,案件今(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陳淑莊出庭供稱,當時她正與同事等候過馬路,突然感覺到右臉被人用「軟但唔濕」的東西觸碰,她反應過來後看到被告,在場有街坊即大叫:「非禮呀!」陳即與另一人用力抓著被告,被告仍掙脫跑走,並遺下一隻波鞋。

被告樊家豪(39歲),報稱無業,被控於去年8月23日在筲箕灣道逢源大廈地下外非禮陳淑莊。

右鼻翼與右唇間被人觸碰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今出庭作供,她憶述事發當日巡區後打算與同事吃晚飯,惟在涉案地點等候過馬路時,突然感到右鼻翼及右唇間被人觸碰,她形容當時感到「軟但唔濕」,而該人及後又撞了她一下,她反應過來後望見被告,被告當時與她十分接近。

陳淑莊稱在街頭突遭人以軟但不濕東西碰右唇附近位置。(李慧娜攝)

有街坊大叫非禮呀

陳及後開始聽到有人喊:「你做乜嘢?」她因擔心被告逃走,於是用力抓著被告的上衣,街坊此時開始喊:「非禮呀,非禮呀!」另一女街坊出現與她一起抓著被告。被告此時突然跪下說:「對唔住呀,你原諒我啦。」

被告被制服時只穿一隻鞋

陳稱,雖然她與女街坊抓著被告,但終被他掙脫,被告之後沿柴灣道逃跑,她開始追著被告前,看到地上有隻波鞋。被告遭警方制服後,陳看到他只穿着一隻鞋。

陳形容當時環境不及其心亂

辯方盤問指出,涉事地點當時正有市民舉辦名為「香港之路」的人鏈活動,當時有為數不少的市民手拖手,陳確認並承認等候過馬路時,馬路對面有不少市民,她稱沒印象被告觸碰她後曾說:「唔好意思。」被問到當時情況是否混亂,陳直指不覺環境混亂,反指「個心亂啲」。

被告樊家豪否認非禮陳淑莊。(李慧娜攝)

陳脫高跟鞋在庭內度高

辯方在盤問期間又稱,由於本案涉二人高度相距的爭議,一度要求陳與被告平排比較高度,惟裁判官認為基於控罪性質,不想二人太過接近,裁判官建議二人可分別在證人檯旁量度以比較高度。陳最終脫下高跟鞋,在證人檯旁的牆邊量度高度,並由書記以便利貼在牆上作記錄。

證人見被告趷高腳親陳

當時與陳同行的同事梁靜友則供稱,他目睹被告事發時突然冒出,「趷高腳」親了陳右唇一下,當時他感到十分錯愕,而陳及後則叫他報警。

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聆訊午續。

案件編號:ESCC7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