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高又摔低 廣福道虐貓狂徒囚1年 官:無視貓隻痛苦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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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司機承認在廣福道單車店外瘋狂虐貓,包括把貓兒拋至兩米高再摔在地上,並折磨貓兒近兩小時,過程遭閉路電視拍下。司機早前承認虐畜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今(10月25日)判囚1年。裁判官今判刑時指,被告虐貓手法殘忍,時間亦長,無視貓兒的痛苦和恐懼。
被告李兆恒(27歲)報稱為司機,被捕後還柙至今,他早前承認虐畜罪,今再承認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今年5月27日,於大埔廣福道一單車店外殘酷對待一隻貓,以及在5月29日於廣福邨管有兩把9吋匕首。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晚到大埔廣福道一單車店外尋貓,找到受害貓隻後,將貓放入容器,並用金屬杆、鉗子、掃帚等工具,放進該容器後反轉它。他又以皮帶綁住貓,讓牠無法逃走。
被告後來將貓出來,但仍以皮帶綁住貓兒,並將貓隻拋到離地超過2.1米的簷蓬上至少五次,令貓砰然一聲摔在地上,或跌在梯和櫃上。每次貓想逃走,他便用皮帶把貓拉回來。貓被虐超過兩小時,被告才剪開皮帶,貓逃離時,他仍用腳踢及推開貓隻。
該受虐小貓至今仍未尋回,專家只憑影片判斷貓隻的傷勢及心靈創傷。
案件編號:FLCC22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