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警隊料設國安部 擴第三位副處長編制 仿效英殖年代做法
人大常委會明日(30日)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香港01》接獲消息指,香港警務處已籌組新的國安部門,由警務處副處長掌管,據知警隊現時有兩大方案,一是新設第三名副處長,料由現任監管處處長劉賜蕙升任執掌;二是由現任兩名副處長其中一人兼任,即負責行動的蕭澤頤或管理的郭蔭庶。消息指,第一個方案的呼聲較高。
事實上,九七回歸前的皇家香港警察,在未解散政治部之前,警隊編制中警務處處長下設有三名副處長分掌行動、政治部及管理,副處長(政治部)一職於1996年刪除。值得注意,雖然警隊前「二哥」劉業成於去年8月,一度回巢協助處理「踏浪者」行動,但其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只屬編外特設職位,因此若採納新設國安部門增設副處長方案,意味將會是警隊事隔24年後,再次設有三名副處長。
皇家香港警察於1995年解散政治部,此前根據警隊編制,警務處處長下設有三名副處長,分別執掌行動、政治部及管理,而副處長(政治部)下設一名高級助理處及一名助理處長。隨着政治部解散,警隊曾於1996年向立法局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從編制上刪除首長階層的六個首長級職位,包括一個警務處副處長、一個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一個警務處助理處長和三個總警司職位,從此警隊編制中只餘下「鐵三角」,即處長及兩名副處長。
劉業成一度成為第三位副處長 惟屬編外職位
去年本港爆發反修例示威,已於2018年展開退休前休假的警隊前「二哥」副處長劉業成,於8月9日短暫回巢警隊,擔任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職位,以協助副處長,為警隊處理「踏浪者」行動,由於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屬編外職位,委任時間為「3+3個月」,警隊於11月認為沒必要延長,故劉業成於完成首3個月任務後便離任。
根據《香港01》接獲消息指,警務處籌組新的國安部門,傾向採取與回歸前的政治部架構類同,將在編制上新增一名副處長掌管,並由高級助理處長、助理處長協理,據悉會由現任監管處處長劉賜蕙將升任副處長執掌有關事宜,副手會是長期任職保安部、剛升任高級助理處長的蔡展鵬,有指他是下任「一哥」熱門人選,而部分人手也會從保安部抽調。另有消息指,另一方案是由現任副處長蕭澤頤或郭蔭庶其中一人兼任新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