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公共醫療醫生協會馬仲儀:醫護宣誓或和專業有衝突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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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連三日開會,議程包括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各界預料草案在會議閉幕時通過。日前公布的草案《說明》列明,公職人員任職時,需宣誓表明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有意見指出,公職人員除了是公務員,醫管局人員亦可能包括在內。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接受電台訪問時說,醫管局人員曾被指不是公職人員。她又質疑從事公共衛生的醫護人員沒有必要宣誓,擔心和醫護專業有衝突。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連三日開會,議程包括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各界預料草案在會議閉幕時通過。日前公布的草案《說明》列明,公職人員任職時,需宣誓表明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有意見指出,公職人員除了是公務員,醫管局人員亦可能包括在內。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接受電台訪問時認為,公職人員應是指具決策性的公職人員或官員,雖然醫管局受政府撥款,但她引述多年前,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拒絕醫管局人員加薪訴求時指,他們不是公職人員;馬仲儀有表示他們沒有公務員福利,不是按照公務員加減薪酬,質疑為何現在倒指他們是公職人員。
對於草案《說明》列明,公職人員任職時,需宣誓表明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馬仲儀表示作為醫生,要遵守其道德規範,成為醫生時必須對專業和病人宣誓。她質疑要額外對政權宣誓,一旦醫治異見者或遭要求透露異見者個人資料,或和醫護專業有衝突。她又質疑從事公共衛生的醫護人員沒有必要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他們不涉及政府決策性的工作,認為對醫護人員嚴厲是沒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