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維修員遇堵路稱誤踼便衣女警 認襲擊判社服令100小時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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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維修員聲稱去年返工路過馬頭圍道時遇上堵路,下車欲往理論時,誤以為一名蒙面女便衣警是示威者,並扯下她的口罩及踢她右腿,維修員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此外,另一名汽車維修員涉藏伸縮警棍,亦准簽保守行為處理。

被告黃偉賢,47歲,報稱吊車維修員,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19年 12 月 4 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道及農圃道交界,襲擊便衣警員。

警誡稱唔好意思

案發當日上午7時許,有8名示威者疑在土瓜灣馬頭圍道及農圃道交界堵路,一名身穿黑衣的蒙面女督察上前試圖制服其中一名女示威者時,遭被告從後推撞一下。其後被告再扯下事主面罩和踢其右大腿一下。被告其後因襲警罪被捕,警誡下道歉:「唔好意思,唔知你地係差人。」

另一維修員管有伸縮棍准守行為

此外,一名30歲汽車維修工被指於今年9月1日在紅磡管有伸縮棍,涉嫌意圖毀壞黃埔港鐵站內設施,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控方申請撤回控罪,准被告以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了結案件,獲法庭批准。

涉管有伸縮棍的被告鄧德鵬,30歲,任職汽車維修店員工。他原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紅磡德民街27號G舖外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根伸縮棍。

離開黃埔站後黑衣換白衣

鄧今在法庭承認,案發當日警方收到情報指有示威者疑計劃破壞黃埔港鐵站,故安排人手到場觀察。晚上10時53分,警員發現身穿黑衣並蒙面的被告,與另一人進入黃埔站A1入口到站內,隨即從D 出口離去。警員尾隨兩人,發現他們到德民街後巷換上白色上衣,並將黑衣放進背包內。二人其後分開離開現場。

汽車內有多樣物資

警員跟隨鄧至紅磡街市附近並要求其他警員增援,其後截停鄧,搜身時搜出鄧有一支伸縮警棍,及其他包括防毒面罩、手套、手袖等;被告稱其私家車停在附近,並領警員到車內蒐證;警員在車內搜出泳鏡、防毒面罩、頭盔、護膝、護目鏡、口罩等物資。

案件編號: KCCC 2865,30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