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運輸工10.27藝術館外藏警棍彈弓等案 押後至2月再訊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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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10月發起「追究警暴集會」,一名男子被發現藏有伸縮警棍等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今(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稱已完成檢驗,裁判官嚴舜儀批准押至明年2月17日再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杜嘉俊,28歲,報稱運輸工人,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違禁武器罪,指他於2019年10月27日,在尖沙咀藝術館外,管有2支彈弓,32粒彈珠、179粒鋼珠,及一枝金屬伸縮警棍。

案件編號:KCCC26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