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Ming仔告前經理人案 索償額430萬降至150萬 辯方未現身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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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Youtuber梁嘉銘(Ming仔)指前經理人公司違約,入稟追討收入損失的案件,原定今(22日)於高等法院開審,但前經理人公司未有代表出庭,Ming仔亦要求修改申索書,由原本申索430萬,改為索償150萬,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3日再訊,以便Ming仔可向前經理人公司送達修改文件。
原告梁嘉銘,被告為藝員經理人公司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入稟狀指,原告在2016年8月和被告簽2年經理人合約,承諾每月支付他25萬元,合約直到2018年8月才完結。不過,被告在合約期首3個月支付了共75 萬元薪金予原訴,便沒沒有再支付任何薪金,更單方面解約。
索償額由430萬降至150萬
案件原定於今日開審,不過被告缺席。「Ming仔」的律師亦向法庭申請修改申索書,並將原本申索金額由430萬元,改為約150萬元,由於修改或對被告有影響,法官押後案件至7月3日,以便原告修改及向被告送達相關文件。
據了解,「Ming仔」現只申索由2017年2月至2017年10月期間所損失的收入,雖然被告曾存入抗辯書,反指「Ming仔」違約及欲反申索150萬元,被告自2018年2月後未有再出現。
案件編號:HCA116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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