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紅人Ming仔 指經理人公司毁約後月薪25萬跌至5萬 入稟索償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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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Youtuber梁嘉銘(Ming仔)入稟控告經理人公司毀約,指公司原本與他簽訂直到2018年底的兩年合約,月薪25萬港元,但今年初公司突然單方面解約,令Ming仔變回「自由身」藝人,收入銳減到每月5萬元。Ming仔近日入稟高院,向經理人公司追討毀約造成的收入損失,索償額逾430萬元。
原告梁嘉銘,控告藝員經理人公司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毀約,入稟狀指,Ming仔去年8月和公司簽2年合約,公司作為他的專屬經理人,承諾每月支付他25萬元,合約直到2018年8月才完結。
原告指公司突單方面解約
但公司在今年2月通知Ming仔,不會繼續支付薪金和要單方面解約,Ming仔稱公司毀約令他喪失今年2月和3月的薪金共50萬,4月起他變回自由身藝人,月薪跌至每月5萬元,因此向公司追討由今年4月到2018年底的收入損失,合共逾430萬元。
Ming仔擁有自己的Youtube頻道,主要的影片有《今日freestyle》、《非南非旅》、《歐遊列國》等旅遊系列,他亦曾拍攝ViuTV的電視劇《三一如三》。
案件編號:HCA116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