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葉巧琦:特首指派法官不可接受 行政干預司法獨立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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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草案細節上周六(20日)曝光,包括中央將在香港成立「國家安全公署」、特區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由特首委任等。大律師公會副會長葉巧琦今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做法不可接受,是行政干預司法獨立。

葉巧琦說,特首指定法官的做法不可接受,屬於行政干預司法獨立,而司法獨立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她舉例,若官司中原告可以揀選法官,被告或也難以相信案件的公平。她指,無論法官過去如何,但是人都會變,制度不會,所以要令人對制度由信心。
 

另外她又表示,特首若是以法官過往的記錄為標準揀選法官,對法官亦不公道;另外若特首參與到指派法官的過程中,外界對特首一樣會有懷疑。她說,亦大律師公會的立場來說,法官仍然應該由首席大法官去挑選。有提議指,應由大法官先選出一個法官池,特首再從中委任,葉則說法官池越大越好,也是一種「damage control」(損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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