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2男1女少年涉以木板雪糕筒堵路 被控造成阻礙罪提堂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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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9日市民發起「大三罷」,2男1女在旺角涉以木板、雪糕筒等雜物堵路,同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其中一人另被控攜有士巴拿。案件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三人獲准保釋,並須守宵禁令及禁足案發一帶。

三名被告依次為17歲曾姓男學生、17歲報稱無業的陳姓少女,及20歲報稱銷售員的杜灝銘。眾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指他們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與他人放置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杜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指他同日在豉油街25至31號外攜有一把扳手。

眾被告獲准以2000至3000元保釋,除了宵禁令及禁足令外,亦被禁離境,並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往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地址。

案件編號:WKCC15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