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在警校任監督時 涉巧立明目從班費取款 騙30名學警逾24萬元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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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於警校任一班學警的副班主任時,涉要學員交大筆班費,並以不同名目在班費中取款,欵騙取逾24萬元,並涉收受利益等。警長否認指控,案件今(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以要學員承接上手師兄的文具、買攝影器材拍攝學員步操情況、製作紀念冊等,向學員收款;又稱可代購電腦及藥物向學員收取費用,學員擔心若果不從,被告會令他們不能順利畢業或吃盡苦頭。後來有人向班主任投訴班費過高,警長更給學員單據,叫他們應付查詢。

被告歐智威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資料圖片)

被告歐智威(39歲),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6月22日擔任警員訓練課程SS班的副班主任,該班共有30名受訓警員。被告向他們講解受訓事宜時,已強調不得與其他班討論班費的事。

威脅可令人不能順利畢業

該班學員受訓期間,被告多次作出威嚇性訓示,有次班長繞過被告向班主任求減罰抄數量時,被告當眾辱罵班長所為屬僭越行為,又稱若學員不服從其指示,他可令人不能順利畢業,又自稱識很多高級警官,就算學員成功畢業,亦可令學員添麻煩;被告又安排最受歡迎,及最不受歡迎學員選舉,3名最不受歡迎的學員遭被告當眾辱罵。

被告歐智威在案發時是一班學警的副班主任。(李慧娜攝)

要學員交班費承接上手文具

控方續指,一般學員每月需支付約2500元「班費」,包括洗衫、膳食、文具等費用。不過,被告卻要SS班的學員先交4000元,之後又要每人交6000元,作為接收上一屆學員留下的文具及器材,被告只收取了18萬元。然而該些「承接費」其實並不存在。被告在結業前稱,沒有下一班接受剩餘物品,他會將物品拍賣並把款項交予學員,但最終未有做到。

被告在教授期間,又向班員提出可用優惠價替他們買電腦,更稱可在學院進行例行巡查時,協助班員收藏未經批准的電子器材,最終有16人向被告購買電腦。

遺失腳架要班費賠償

被告又稱要買相機及支架,以拍攝眾人步操過程,幫助他們糾正姿勢,他買下有關器材後,自稱會私下用腳架,故會付一半費用,後來又稱該腳架失竊,要班員賠償,並從班費中抽取費用。

此外,SS班的電腦在訓練期間發生故障,被告聲稱電腦須送到外國維修,要班費交出3萬至4萬元,之後又說硬碟不能維修,並已代為購下新電腦,又要班費再付他1萬元。

收款稱要送禮給同班學員

被告又向學員稱,若學員生病出外就醫或放病假,會浪費訓練時間,聲稱可代購「很厲害」的藥物,可以止痾、止肚痛等,要班費付他3萬至4萬元,但只給予學員一些沒有標籤及藥名的藥物;又曾以要買禮物送給同班有貢獻的班員為由,要SS班支付3萬元。

被告又稱要為學員製作紀念冊,需要租用專業設備,最後從班費中抽取6萬元,但學員最終沒有收到紀念冊。

學員結業要送Photoshop軟件

控方指被告又要學員結業時送他一份禮物,他初時稱想要一對耳機,後他又改稱想買Photoshop電腦軟件,並要SS班學員支付,學員因怕不能畢業或吃苦頭,最終同意支付。

SS班的班主任後來收到班費過高的投訴,向班員查詢,被告要求SS班稱有需要支付有關班費,例如有人被罰留堂時的膳食費等,又將數張單據交予班級應付班主任的查詢。

案發時任SS班班主任的江利東稱有就班費的事向被告毆智威查問。(李慧娜攝)

被告解釋叫同學繳費辦生日會

事發時為SS班班主任的江利東供稱,他曾就班員要繳額外班費一事向被告查詢,被告稱希望用班費辦生日會,建立班員間的團結精神,不過江認為被告應透過免費活動建立團結精神,著被告安排退款。他亦曾就班費一事進行查詢,但沒有人投訴濫收班費,他看過相關記錄,認為大部分只是恆常開支,而且有單據。

他提到,當時留意到班費其中一項支出為成藥,他曾著班員不能再買成藥,並要按學院規定去求診。

案件編號:DCCC816/3019